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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社澳门三月十九日电:(记者耿军)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何厚铧任命六位检察院司法官为助理检察长。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何超明的提名建议,何厚铧决定任命的六位助理检察长是:宋敏莉、马翊、黄少泽、陈子 劲、王伟华、韦高度。 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院助理检察长的权限包括:协助检察长在终审法院代表检察院及行使其他职权;在中级法院代表 检察院;鉴於案件的严重性或复杂性,或案件涉及基本公共利益时,在第一审法院例外地亲自代表检察院;领导检察院的专责 小组;向检察官发出执行职务所需的特定指示;作出诉讼法律规定的决定;担任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 六外助理检察长的任命从三月十七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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