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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税局局长要求严打偷骗税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4日 14:57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谢艳霞)广东省国税局局长陈流明昨日在汕头召开的潮汕地区国税系统各市、县(区)分局局长会议 上号召潮汕地区的全体国税干部迅速行动起来,严管重罚,打一场反偷骗税的攻坚战,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环境。

  陈流明在肯定潮汕地区国税部门在加强职务管理、打击偷骗税斗争中取得成效的同时指出,当前,潮汕地区不法分子 偷骗税的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十分猖獗,手法不断翻新,手段更加恶劣、隐蔽。不法分子已从阴阳票、洗码发票发展到假税务印 章、假税务人员签名、甚至假冒税务机关的复函否定税务机关的真复函等。个别税务部门的管理偏松,为各种税收违法犯罪分 子提供了可乘之机,偷骗税与反偷骗税的斗争仍然十分激烈。

  陈流明为此要求潮汕地区国税干部将国家税务总局日前发出的《关于严格加强广东省潮汕地区进出口货物退(免)税 管理的通知》视为鞭策,采取果断措施,全面整治增值税和出口货物税收管理秩序,打一场反偷骗税的攻坚战。

  陈流明还明确表态,在坚决杜绝拿私利做交易、以感情替代税法行为的发生,并强调称,凡管理税务人员参与偷骗税 者,坚决从快从重惩处,对于失察、失举者要追究领导责任。陈流明还同时要求潮汕地区全面开展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清理, 审核和重新认定工作,并对纳税异常,低税员、零税员、负税申报的一般纳税人重点稽查,凡发现有问题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名 单,对连续6个月以上零税员申报或负税申报且无正当理由的各类企业,一律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4月1日起,省内出口货 物的税收函调一律通过国税系统电子邮件传递,凡回函内容不实造成骗税发生者,将被追究回函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7 月1日前,潮汕地区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全部使用防伪税机开具增值税发票,并相应停止供应、使用手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 发票。破坏、擅自改动、拆装税控机进行偷税的企业将受到严惩;4月底前,潮汕地区必须建立市、县两级计算机核率中心。 从7月1日起防伪税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全部直接纳入稽核系统进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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