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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院下月不再直接收诉讼费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8日 12:33 南方日报

  本报讯:省财政厅、省高级人民法院和中国农业银行广东省分行近日联合发出通知,从4月1日开始,广东省内 各级人民法院将不再直接收取诉讼费,诉讼当事人将直接到农行所属营业机构缴纳诉讼费。农行将开立专户,并为财政以及各 级人民法院提供网上查询服务。

  为做好诉讼费的收缴工作,农行广东省分行已选择了全省各级人民法院附近的146个网点,设立专门服务窗口 办理该项业务。当事人缴费时必须持法院开出的《交费通知单》,到指定的农行代缴诉讼费。缴费方式可以用现金、支票,也 可以采用转账。

  诉讼费缴纳方式的改变,是我省人民法院诉讼费彻底实现“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体现。收支分开管理,能更 加及时足额地将诉讼费纳入财政专户,加快资金调拨速度,加强省级财政和高级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的监督和管理。(朱桂芳、 蒲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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