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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28日 14:00 生活报

  本报讯:截至23日,已经有十几个黑龙江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向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上报采购计划,省政府采购中 心正加紧筹备,近期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

  据省采购办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财政预算支出管理分配方式的重大改革,1998年起财政部就在深圳、上海等市 进行政府采购试点,去年开始在全国范围推开。我省决定今年在省直行政事业单位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制度,通过公开招标的采 购方式,充分发挥规模购买优势,节约财政开支。同时,政府采购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可以有效避免因采购活动 中的“暗箱操作”、封闭运行带来的消极腐败现象,提高透明度,加强廉政建设。

  据介绍,政府采购范围主要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三大类别。省财政厅开设“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凡纳入政府集中 采购范围的项目,财政资金不再下拨给采购部门和单位,而将款直接划转到“政府采购资金专户”存储。具体程序是,使用财 政性资金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向省财政厅业务处申请采购预算,业务处审批、编制计划并到采购办报计划, 然后采购中心组织采购,财政资金直接与供应商见面结算。采购节余资金,属财政资金的退还国库,属财政和采购单位共同出 资的项目,按双方所占份额分别返还。

  目前我省有两个采购中心,省政府采购中心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的集中采购机关,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 心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等13个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本报记者张海鹰)

  (本文由《生活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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