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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来工商局违规上路查车被查处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4日 17:00 羊城晚报

  本报讯:记者朱荣、通讯员粤纪轩报道:广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昨天就严肃处理惠来县工商局违规上路查车一事向 全省发出通报。

  通报说,广东传媒报道了惠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2月15日违规上路查车、打人的问题后,省委、省政府领导高度重 视,对严肃查处这一问题作出重要批示。省府纠风办、省工商局、揭阳市政府和省府督察队组成联合调查组,对惠来县工商局 公路“三乱”问题进行了查处。省纪委、省监察厅通报了有关调查情况后,决定对惠来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林建明等有关 责任人作出如下处理:林建明身为该局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对属下的经检大队上路查车行为不予制止,且自1998 年以来亲自审批了17宗违纪上路查获的经济案件的处罚,对该局发生的公路“三乱”行为负直接领导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两 年和行政撤职的处分。揭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豹身为该局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下属单位 疏于管理,对惠来县工商局近几年多次发生违规上路查车行为,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惠来县政府党组副书 记、副县长黄光瑞,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单位检查、监督不力,对县工商局近几年多次发生违规上路查车行为,负有重要领导 责任,给予行政警告的处分。揭阳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林钦雄,分管经检工作,对惠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检查、监督不 力,负有一定的领导责任,免予纪律处分,责令其写出深刻检讨。

  省工商局和揭阳市纪委决定:对批准上路查车的主要责任人惠来县工商局经检大队党支部书记、大队长方伟昌给予撤 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的处分;对2月15日上路查车的现场负责人、经检大队党支部委员、副大队长陈天弟给予撤销党内职 务和行政撤职的处分;对上路查车并殴打随车人的詹坤河、郑春寿(均为中共党员)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和行政降级处分;对上 路查车的林武东、翁川(均为中共党员)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的处分;对上路查车的卓庆松给予行政记过的处分。上 路查车的林建忠(中共预备党员)因涉嫌经济犯罪问题,待有关部门审查完毕后,再作处理。以上受纪律处分的人员,均调离 现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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