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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建议修改法律 数字造假严重者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9日 18:13 钱江晚报

  本报北京消息:记者近日从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获悉,国家统计局已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建议,在《刑法》中 增加对统计中弄虚作假行为给予刑事处罚的内容。这一建议如果被采纳,在统计数字中搀水的人将不仅可能丢官,严重的还会 被判刑。这项建议源自一份人民代表议案。

  3月6日晚,记者采访了提出这一议案的全国人大代表、上海市审计局副局长郑健龄。他说,他本人当年因为不愿造 假数字还挨过批。

  “企业造假与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分不开。”郑健龄说:“审计、注册会计师应当是经济领域的公证员,完全站在 第三方的立场上。但现在的情况是,中介把企业当做衣食父母,和企业坐一条船。在国际上,注册会计师造假,如果被告上法 庭,必须承担无限责任。公司财产不够,就赔私人财产;还不够,就限制你的高消费,从你的工资里扣,让你一辈子给人家打 工。而我国对会计师根本没有这么重的惩罚。”

  郑健龄讲了一个故事:朱?基总理在上海当市长那会儿,有时这边各个局长刚报完数字,那边朱?基当场就问:“你 这个数字是真的还是假的?”把一些局长问得大气都不敢出。

  郑健龄认为,经济领域打假必须追根溯源,不仅要抓造假者,更要惩治幕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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