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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记者从昨天在肥召开的全国城市勘测工作会上获悉,今后风景名胜区内不得擅自开发建设。 国家规定,风景名胜区规划必须贯彻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方针,按照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的要求,严格控制开发利 用活动。在风景名胜区景区内不准规划建设宾馆、招待所、各类培训中心及休、疗养院所。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和 方式出让或变相出让风景名胜资源及其景区土地,不准在风景名胜区设立各类开发区、度假区等;擅自进行开发建设的,国家 将坚决予以纠正。(本报记者阮凌) 相关报道:北京市公布首批市级风景名胜区 相关报道:河南丹江口水库将建成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相关报道:大连将举办中国旅游风景区度假区博览会 相关报道:湖南风景名胜区停止修建宾馆 相关报道:西湖风景区今日起门票调价 相关报道:雁荡山风景区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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