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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决定对举报非法出版活动有功者实行奖励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2日 07:54 中新社

  中新社福州四月十一日电:(记者孙贤迅)福建省为严厉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它非法出版活动,保 障海内外著作权人权益和出版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决定对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实行奖励 。

  福建省有关部门今日正式颁布了《福建省举报“制黄”、“贩黄”、侵权盗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动有功人员奖励办法 》。该办法规定,对一般举报有功人员,按每案涉及出版物经营额百分之二予以奖励;举报从事非法出版活动的生产、经营和 运输等设备的,按每案罚没款总额百分之十予以奖励;举报地下光盘生产线的每条将奖励十五万至三十万元人民币;有重大贡 献的举报可不受上述限制。

  福建开展大规模的“扫黄打非”行动已有十一年,尽管经过持续、不断的严厉打击,但制黄、贩黄、盗版等非法出版 活动在该省仍然十分猖獗,不少淫秽出版物、非法出版物仍然在毒害着青少年,扰乱着出版物市场。据了解,去年福建省共收 缴非法书报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一百九十三万件,查处制黄、贩黄、盗版等非法出版案件七百多起。

  福建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今年该省将更深入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此项行动将贯穿全年。第一阶段打击盗版 DVD、VCD、盗版光盘行动已经开始,已收缴盗版光盘七万多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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