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中新社网站> 新闻报道
 


广西隆安昨日开庭审判副县长雇凶杀人一案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2日 17:32 中新社网站

  中新社广西网站消息:4月11日,一起震惊广西区内外的赃官原隆安县副县长李绍武和原县乡镇企业局副局长黄仲 原,花重金雇凶杀人一案,由南宁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隆安公开开庭审理。

  该案由隆安县人民检察院、隆安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1月14日报送广西区人民检察院南宁分院,经依法审查表明 ,黄仲原、李绍武与隆安县裕隆贸工农有限公司的杨丛,1997年8月至12月,累计从隆安县乡镇企业发展基金会借款5 40万元人民币合伙做生意,本金还清后,尚有26.5万元借款占用费未还,黄仲原分别于1998年4月19日和20日 从裕隆公司开了两张现金支票共26.5万元。黄仲原、李绍武与杨丛在经济往来中产生矛盾,杨丛扬言要告基金会,因黄仲 原、李绍武分别担任基金会的副董事长和董事长,所以对杨丛持有意见后,便想杀死杨丛,最后决定出资35万元,雇请杀手 李小健、杨广快、淡庆强、练剑江,经过踩点熟悉地形后,于1998年8月25日,杨广快、淡庆强、练剑江乘坐李小良( 在逃)租来的一辆小轿车由南宁赶到隆安,当晚看到杨丛在外面吃完饭,开一辆小车返回住处,刚下车,即又被杨广快、淡庆 强、练剑江劫持上车,后朝南宁方向行驶,行至国道324线1752公里附近时,李小良指示将杨丛在该处杀死。

  南宁分院根据上述侦查事实,以黄仲原涉嫌玩忽职守,李绍武、李小健、杨广快、淡庆强、练剑江涉嫌故意杀人予以 起诉。

  法庭上公诉机关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被告人是否故意杀人及杨丛是否已死展开激烈辩论。经过合议庭合议之后,审 判长宣布休庭,审判结果择日再公布。(周政光蓝永前)



相关报道:广西一副县长36万雇凶保官


请您点击此处就本文发表您的高见

欢迎下载信息即时传送软件-新浪点点通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中新社网站>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