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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村村民质疑镇政府有权接受村官辞职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3日 13:36 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记者韩浩毛哲)今年1月13日,饶平县高堂镇镇委、镇政府发出通知,决定“接受吴义辉同志辞去高北 村民委员会主任职务”。通知发出后在高堂镇高北村引起了轩然大波,不少村民提出质疑:未经村民大会讨论决定,镇委、镇 政府有权接受村官辞职吗?这是记者日前在高堂镇采访时了解到的情况。

  提到这件事,当事人吴义辉显得很困惑,他说自己这个村委会主任虽然当得很难,但他本人从未提出过要辞职,再说 他这个村委会主任是村民大会选出来的,如果要辞职也是向村民大会辞职,而不是向镇里辞。他认为镇里之所以要以“接受辞 职”的方式免去他的村官职务,是因为他上任后因为查账等问题与村党支部和镇领导产生了矛盾,引起镇领导不满。吴义辉是 在去年3月30日的村官直选中以绝对多数票当选为高北村委会主任的。

  镇委、镇政府是否有权发出1月13日的通知?高堂镇委的陈副书记这样回答记者:有关法律规定罢免村民委员会主 任要经村民大会讨论通过,但我们是接受辞职,不是罢免,这种情况是否要召开村民大会法律上没有规定。再说当时根本没人 去召集村民大会,没法开。陈副书记说吴义辉是在去年12月下旬打电话向镇领导提出辞职请求的,大意是说他这个村委会主 任无法开展工作,准备辞去职务,但是没有书面辞职书。镇里决定同意他辞职并发出通知,1月14日,陈副书记主持高北村 党支部大会,宣读了这个通知。

  陈副书记告诉记者,镇里确实对吴义辉的工作很不满意,这个人独断专行,遇到什么事都不与村党支部商量,目无组 织,致使村里的日常工作无法开展。

  省理顺办的一位负责人却对高堂镇的做法不以为然。这位负责人认为,村委会主任辞职应向所在村的村民大会提出辞 呈,最低限度也要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辞职人应在会上确认自己的辞职意愿并说明理由,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高堂镇委 、镇政府凭什么接受辞职呢?这个通知应该说是无效的,吴义辉从法律上讲仍是高北村的村委会主任。

  一些村民的说法更实在:无论镇里是用“接受辞职”还是别的什么字眼,实际上就是免职。对于村民自己选出的村官 ,镇里有权这样做吗?村民希望高堂镇委、镇政府尽快收回通知,不要再越俎代庖,侵犯他们的民主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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