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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糖充炸药劫持民航飞机 李起波一审被判入狱15年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6日 01:10 厦门日报

  本报讯:昨日,湖里法院公开宣判一起劫持航空器案,被告人李起波一审被判处15年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

  李起波,52岁,小学文化,无业,浙江仙居县人。李因犯诈骗罪于1994年5月12日被上海市南市区法院判处 4年6个月徒刑,1998年4月20日刑满释放。李对判决不服,在服刑期间不积极改造,刑满后萌生了劫持飞机去台湾的 念头。

  1999年11月23日16时43分,李在浙江义乌机场候机室写了一封恐吓信,并携带一个黑皮包(内装有一包 用报纸和牛皮纸包裹着的1公斤红糖和判决书等材料,搭乘由义乌飞往厦门的F5973航班。当飞机准备在厦门机场降落时 ,李将恐吓信交给乘务员王秀萍,信上写着:“责令:本班机飞往台湾台北机场,否则炸机,我们数人要求到台湾,有专人看 飞机方向和着落,如有方向不对,立即炸机,为了大家的安全请办”。李同时将手伸入一黑色提包内,致使乘务员怀疑其包内 有炸药。

  机长接信后,让空乘人员稳住其情绪,随即与地面有关部门联系,在确认李未携带炸药登机后,飞机决定在厦门机场 降落。18时36分,飞机降落时机上广播:“已飞抵台湾台北机场。”李信以为真,要求先下飞机,安全人员乘机将其制服 。

  庭审中,李装疯卖傻,辩称其系精神病发作才劫机,但经厦门市仙岳医院鉴定,李非精神病患者。法院认为,李的行 为构成劫持航空器罪,又系累犯应从重处罚。罗天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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