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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杨剑昌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17日 13:14 来稿

  职业: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个人魅力:他在深圳被老百姓称之为“杨青天”,并获得中国消协的“保护消 费者杯”奖。一个消委会的小干部,斗跑了一个在社会上有身份、有地位的“大亨”,许多人听了杨剑昌的故事,都为他的执 著唏嘘不已。

  工作经历:1997年8月中旬,杨剑昌写了一份《关于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极大欺诈案调查报告》,交给了深圳市五 套班子。1998年2月,因为与自称是“爱国港商”的彭海怀有关的几桩骗案被捅破,彭以其深圳市泰明国贸商场有限公司 的名义,状告深圳市罗湖区消费者委员会干部杨剑昌名誉侵权,要求杨个人赔偿1734万元,创下建国以来个人被索赔的最 高记录。两年后,市中院认定原告“不具备法人资格,其以法人名义提起本案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据查彭涉嫌虚假出资的 总金额已达9亿元之多.两年间,杨剑昌心力交瘁,3次住院,如今每天要靠药物支撑身体。他和家人多次受到恐吓、威胁, 有人扬言要花钱买他的人头;揭发“泰明”一事,惹了两起官司,8次坐在被告席上。杨把上级颁发的奖金捐给“希望工程” ,自己每月2000元的薪水,要供养两个上学的孩子,还有下岗多年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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