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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土地“批发”大权收归政府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日 16:35 合肥晚报

  本报讯 市政府从现在起牢牢掌握城区土地的“批发权”——正式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这是昨天上午召开的第3 5次市政府常务会上作出的决定。

  我市在城区土地开发上曾创造出独特的经验,用于旧城改造。到1999年底,全市合同土地出让金近17亿元,为 现代化大城市建设、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几年来土地管理中问题不少,共发生2600起非法土地交易,造成政府 土地资产大量流失。

  我市建立的土地收购储备制,是采取统一收购。有三种形式:一是收购,对市区内因产业结构调整的企事业单位需盘 活存量土地的,因城市规划、建设需调整的存量等土地,适时组织收购。二是收回,对城市内部的闲置、荒芜土地,无主地, 逾期未能开发的土地以及使用期限已满的土地,由政府批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三是没收,即依法没收非法土地使用权。上 述土地进入市土地储备库,再由政府根据建设需要,组织统一开发,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出让。

  这次市政府常务会由市长车俊主持。会上还听取《我市财政支出改革情况的汇报》、《关于解决供销社几个突出问题 的报告》等。(巫业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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