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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重庆消息:4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张开科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至此,因綦江彩虹 桥垮塌引出的系列案件终告审结,共有14名国家机关干部、工程负责人及一法人被判刑。原中共綦江县县委书记张开科因受 贿罪、玩忽职守罪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张不服,上诉至市高级人民法院。(严锋) 相关报道:綦江虹桥事件诉讼再起 相关报道:重庆綦江县原县委书记因虹桥垮塌案被判无期徒刑 相关报道:重庆高法对綦江“虹桥”垮塌案作出终审判决 相关报道:綦江“虹桥案”引发名誉侵权案18日开庭 相关报道:綦江“彩虹”桥案中生案 三原告与媒体打官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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