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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首例银行卡跨行结算纠纷案审结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0日 14:07 生活时报

  吃一顿饭被痛“刷”掉信用卡上7000多元金额的吴先生日前终于讨得说法,北京市西城区法院判决银行返还其本 金及利息并支付诉讼费,由此北京发生的首起银行卡跨行结算纠纷案有了圆满的结局。

  吴先生1998年1月24日请几位朋友到北京富士山餐厅就餐,结帐价格为646元,但在其牡丹信用卡刷卡过程 中,收银员误将646元输入为6460元。由于当时使用的POS机未能打出交易签购单,餐厅认为交易失败而采用手工压 卡的方式再次输入消费金额646元。吴先生对此并未介意,在交易签购单上签了字,并领取了646元的餐费发票。一年后 ,吴先生从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对帐单中才发现了问题:该行在吴先生就餐当天从其帐户中划走646元之外,还划走6460 元。而此时,富士山餐厅已关门停业,吴先生遂起诉要求银行赔偿。

  工商银行北京分行对此事进行了调查,查明这笔餐费使用农业银行的POS进行跨行交易,工行为发卡行,农行为收 单行。该POS机当天两次通过网络向工行发出该卡的授权交易请求,工行电脑确认该卡有效后即作出授权应答,金额即从吴 先生帐户中转出。工行认为,在该笔信用卡结算业务中,审查和保管签购单的义务在作为收单行的农行而非作为发卡行的工行 。但农行答复说,此笔划帐无交易签购单,且商户已停业,帐户注销,款项无法追回。

  法院依据《北京银行卡跨行业务运作规章》等相关规定,认为农行在未审核交易签购单的情况下向特约商户付款,应 负主要责任,而持卡人未能及时查帐是产生纠纷的一个重要因素。

  今年3月,工行、农行等方面经协商向法院出具了处理意见。经过法庭调解,吴先生共从两家银行获得包括本金、利 息及诉讼费在内的6866.57元赔偿,此案在经过近两年的曲折后终于以调解方式圆满解决。本报记者林靖通讯员孙丹玲 夏侯松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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