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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认为中国非国有经济亟需法制保障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3日 23:18 中新社

  中新社北京四月三日电(记者刘雨生):中国部分专家、学者日前在此间表示,必须加快非国有经济发展,并从法律 制度上保障非国有经济尤其是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

  专家、学者们是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经济时报、成都恩威集团在北京召开的非国有经济发展与法律保障高级 研讨会上作此表示的。全国政协副主席经叔平、孙孚凌和三十多位专家、学者参与了研讨。

  专家们认为,最近几年,国家虽然投入很大,但是经济增长依然不活跃,究其原因是非国有经济拉动不起来。而非国 有经济起不来,是因为市场条件不好,其关键是缺乏平等的法律保护,没有平等的市场准入。不准进入的几乎都是垄断或者是 半垄断行业,电信、铁路、银行、金融等,都是赚钱的行业。进入WTO后,外资可以进入这些行业,民营企业不准进入,这 是不合理的。

  国务院法制局前局长孙琬仲等专家认为,市场经济下的法制主要不是规范企业怎么办,而是主要规范政府行为。政府 行为不规范,乱设审批的项目、罚款的项目,这种状况不改变,国民经济发展也好,非国有经济的发展也好,都谈不上。

  另外,立法要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要为非国有经济提供法律服务保障,特别是《刑法》的保护。

  他说,在创造法制环境当中,行政执法的问题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非国有经济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行政机关某些执法人 员侵害的情况屡见不鲜。但是受侵害的人出于各种原因,不敢去抗争。这里就提出一个问题,非国有经济企业怎样树立法律的 意识?怎样了解熟悉相关法律的规定并用这些规则一方面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一方面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全国政协副主席孙孚凌指出,修订后的《宪法》虽然明确了非公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人 们的潜意识当中,有些问题还不是太清楚。有人说私营企业的发展会妨碍公有制的发展,国计民生私营企业不能搞,这个不大 正确。你穿的衣服是国计民生,你能说不让民营企业生产服装?发展私营企业可以安排待业青年,这话是对的,但是不能用实 用主义的态度看这个问题。今天需要就来发展私营企业,明天不需要就不发展了?恐怕不行。

  他说,财产不论登记人是谁,最后都是留在中国大地上,不管谁使用,谁取得多少利润,实际都是中国的,都对中国 有利。

  孙孚凌强调,《宪法》既然定了,就要执行。现在要依照《宪法》来检查,修订充实各类法律。既然非公有制经济是 重要组成部分,就应该按照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不能有所歧视。法规不修订,始终按老法规执行现在的《宪法》,必然继续 歧视:贪污国家财产,作为刑事犯罪,贪污民营企业财产,作为民事处理,很多问题解决不了。所以说,法制保障,首先是《 宪法》保障,根据《宪法》,再制定各种法律法规来进行保障才有效,否则空说没有用。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鲁志强认为,非国有经济发展在今天不仅是难题,也是非常紧迫的问题。这里面有法律体 系不完善、不完整的问题,有司法人员的问题,有执法观念上的问题,还有一个全民缺少法制意识的问题。

  他说,外部环境对非国有经济有制约和影响,非国有经济企业家自身也有问题。非国有经济企业在关注外部法制环境 的时候,同样要加强自身的建设,尽快建立自己的现代企业制度,这样才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壮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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