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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房地产评估机构向外发展困难重重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7日 13:53 厦门商报

  近一段时间,厦门市多家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频频上访省物委,反映在福建省其他地市开展或承接房地产价格评估工 作时,虽然拥有强大的技术实力,但都由于缺乏省房地产价格评估资质,各地市房地产评估主管部门都不准许在其区域开展评 估业务,使得厦门市房地产评估机构在向外发展业务方面困难重重。

  根据省政府第48号令,要求全省各地市成立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由物价、房管、土地、国有资产等管理部 门组成,该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各地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各地市房地产价格 评估机构,应先向当地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地市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会初审后,报省房地产价格评估委员 会批准,方能取得评估资质证书,未取得该证书的,不得从事房地产价格评估。从该政府令自1998年6月颁布以来,福建 省除厦门市以外,其他地市均成立了房地产价格评估管理委员会。由于厦门市在此项工作中缺乏统一,故使厦门房地产价格评 估管理工作迟迟未展开。虽然厦门市大多数房地产评估机构都根据该政府令,向市物价局提出了收费申请,但由于市管理委员 会未成立,市物价局不具备初审资格,所以各评估机构的工作受阻。

  为此,有关人士吁请有关部门对此引起重视,尽快推动厦门市的房地产评估进入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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