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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海警倡议:保护海洋 爱我闽江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8日 08:57 中新社

  中新社福州四月七日电:“保护海洋,爱我闽江。”福建省海警一支队藉经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 》四月一日始重新实施之契机,今天在此间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的推进,海洋环境的保护问题也日益凸显,备受关注。驻守福州、宁德两地海域的福建省海警 一支队官兵称,每当出海执勤,看到海面和福建的母亲河--闽江上漂浮着大量生活垃圾和油污,水域受到严重污染,不禁为 之担忧和痛心。

  为此,今天,海警官兵聚集福州马尾亭江镇的海警码头,发起了“保护海洋、爱我闽江”的活动。他们驾艇出航,沿 闽江一线向渔船民散发了“保护海洋、爱我闽江”的倡议书。

  福建省海警一支队翁支队长说,“我们一支队常年生活和战斗在闽江江畔、福建沿海一线,保护海洋、爱我闽江责无 旁贷”。

  海警官兵倡议,全省沿海、沿江各企业、海员、渔船民、海防部队要认真学习《海洋环境保护法》,依法约束和规范 自己行为;不向江海倾倒船舶生产和生活垃圾,不向江海排泄机械油污和化工产品、生活污水,勇于同各种破坏江海环境的违 法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船上垃圾装箱装袋带回码头进行集中统一处理;带头植树造林,栽花种草,美化周边环境,让江海 变得更加干净。

  海警官兵用自己的行动响应了自己的倡议。他们今天驾艇沿闽江拣拾了江面上漂浮的垃圾。他们也制定了《关于环境 保护和垃圾处理的规定》,决心“为净化海洋环境而努力”。

  翁支队长还要求全体官兵,要配合渔政等部门坚决打击海上电毒炸鱼活动,加强“海上110”建设,严厉打击海上 走私、偷渡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福建创造安全稳定的海上治安环境。(罗钦文曾咏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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