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
本报讯6日,太平洋保险公司长沙分公司将100万元保险金交给了一位保户的受益人。据悉,这是我省,也是中国 太平洋保险公司成立以来个人赔款金额最大的一起赔案。 1999年5月5日,投保人刘某在太平洋长沙分公司购买了《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保险金额100万元,年缴保 费4500元,受益人为她的丈夫和女儿。投保12天后,刘某乘坐的汽车发生撞车事故,造成6人死亡、4人受伤,刘某当 场死亡。事发第二天,太平洋保险公司就开展了勘查工作,并迅速做好了赔付准备。由于刘的丈夫在广东经商业务繁忙,直到 最近才办理好有关手续。刘某另外还为女儿购买了40份《少儿乐助学返利保险》,年缴保费1.2万元,根据有关规定,公 司同意刘某丈夫的申请,豁免其女儿16.5万元的后期保费,因此,该案受益人的实际受益达116.5万元。 (林波) /p> 相关报道:全国首家保险消费者赔偿基金正式启动 相关报道:美国保险业者开始提供网上业务损失的赔偿保险 相关报道:法国保险公司已做好千年问题赔偿准备 相关报道:烟台海难遇难者及财产保险赔偿顺利进行 相关报道:“大舜”号沉船遇难者及财产保险赔偿顺利进行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新闻报道 |
本网站所刊登之新闻标题及内容,皆由合作媒体提供,不代表新浪网本身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