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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行副行长:稳步推进债转股 切实提高资产质量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日 16:48 中新社

  剥离商业银行不良资产,选择部分国有企业实施债转股,是中国推进金融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决策。作为中国 最大的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这一决策的实施中责无旁贷。工商银行副行长姜建清近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该行已完 成了国家经贸委推荐的第一、第二批债转股企业的审查工作,债转股及剥离不良资产工作进展顺利。

  姜建清透露,今年国家经贸委推荐的第一批债转股企业中,工行牵头企业共四十二户。一九九八年末这四十二户企业 资产负债率平均高达百分之六十以上,仅按该行审核同意的金额测算,债转股后这些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将平均下降九点五个百 分点。负债水平下降后,初步测算企业每年利息支出约减少十七点八亿元人民币,超过一九九八年四十二户企业十点四亿元的 帐面亏损总额,债转股后当年大约可实现利润七点四亿元。

  姜建清认为,成功地实施债转股,剥离银行不良资产,有利于改善国有商业银行资产质量,提高经营效益,防范和化 解金融风险。从长远分析,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是银行不断盈利的前提条件,剥离不良资产和实施债转股后,银行贷款的安 全性更有保障,信贷规模可以更加有效地配置,盈利能力也将提高。从短期分析,该行向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三千五百亿元不良 资产后,公司将向该行发行金融债券,并按年利率百分之二点五支付利息。将部分不良资产剥离后,使银行不良贷款的绝对数 量和相对比例大幅度下降,会明显改善国有商业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其资信程度,增强其在国内外金融市场的竞争力。

  当记者问及工行如何推行债转股时,姜建清说,债转股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经过两个多月 的积极探索,该行债转股工作已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按照总行的统一要求,各级分行、直属分行等分支机构先后 成立了债转股工作的组织机构,操作程序实行规范化,同时积极主动地推荐债转股企业。根据“可以选择个别商贸企业进行债 转股工作试点”的规定,总行选择了六户流通企业进行试点,名单已报送国家经贸委,待确定后再组织审查。

  他强调,债转股和剥离不良资产工作政策性强,要准确地把握和严格地执行政策。债转股需要正确解决两个问题:一 是同意和不同意问题,只有亏损或虚盈实亏企业才能债转股;二是既要考虑国有企业扭亏解困,又要考虑化解银行不良资产。 剥离不良资产工作需要准确辨别资产质量,不能随意扩大或缩小不良资产的范围,剥离的重点是呆滞贷款和可疑类贷款,不得 将正常贷款或呆帐和损失类贷款剥离出去。同时应积极配合资产管理公司的工作,银行与资产管理公司有着共同的目标--提 高银行资产质量、实现不良资产价值回收最大化,因此工行与资产管理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姜建清说,在债转股及剥离不良资产工作中,要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积极调整信贷投向,形成比 较合理的区域结构和行业结构;同时要加强信贷管理,纠正不合理的借新还旧和短贷长用,控制部分企业不切实际的大量贷款 需求,坚决制止放贷收息,坚决抵制企业借债转股和剥离不良资产之机悬空或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此外,在债转股工作中加 强稽核监督,防范道德风险,严惩腐败分子。(中新社记者 陶光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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