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观点与评论 > 中国青年报 > 新闻报道
 


评论:诉讼费做什么用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0日 08:12 中国青年报

  老百姓遇到了麻烦事,想到法院讨个说法,得先要向法院交纳一定数额的诉讼费。法律之所以这样规定,首先是 为了防止一些人滥用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其次是减轻政府财政负担,保证法院办案需要。

  法院收了诉讼费,干什么用了?12月7日新华社的一篇报道说,云南省高级法院院长孙小虹在1992年至1 997年担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期间,隐瞒诉讼费收入7743万元,并用其中的930多万元给职工发奖金和福利。

  诉讼费该怎么用,财政部、最高人民法院于1996年作了具体规定,一是主要用于补充办案所需业务经费;二 是事先征得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支出。规定明确指出,不得用诉讼费发奖金和用于个人福利。既然是补充办案所需业务经 费,诉讼费就只能是辅助性质,那么,法院的办案经费应当主要靠“皇粮”来解决。

  孙小虹在担任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5年时间里,能够隐瞒诉讼费收入达7743万元,看来诉讼费还是大 有文章可做的。一个法院能够节余这么多诉讼费,原因不过两条,一是法官办案不花或者很少花诉讼费,二是诉讼费的收费标 准过高。

  法官办案不花诉讼费,用什么?当然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谁打官司谁出钱,比较流行的说法叫“三同”办案:同 吃、同住、同行。假如你发现法官外出办案跟着一个或者几个不穿制服的人(假设法官都穿制服),十有八九是案件当事人, 他们是办案人员的“财务部长”。把诉讼费节省下来当然有好处,对个人会有一定比例的提成,法院领导还可以用它发奖金和 福利,收买收买“人心”,对上来说还是“政绩”。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孙小虹用诉讼费给法官发奖金和福利反而荣升为高级人 民法院院长,便是明证。

  诉讼费的收费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制定的,但有的地方不严格执行或者变通执行,收费标准就高不就低,有的甚 至另立标准,把收取诉讼费当做“创收”的手段,这样的诉讼费就为法院设置了一个高门槛。旧社会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 无钱莫进来”,现在的老百姓打官司也不容易,单就过高的诉讼费,就让许多人望而生畏,认为法院是为钱办案,如果再用诉 讼费乱发奖金和福利,老百姓便会觉得法院真的是这样了。

  诉讼费的使用不是小事情,千万不要忽视。韦洪乾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观点与评论 > 中国青年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1999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