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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证费”让人心动么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2月27日 10:36 中国青年报

  据媒介报道,某地法院推出一条新举措:证人出庭作证,法院将为其支付吃、住、行及出庭补贴费用,让人心里 热乎乎的。其目的显然是为了减轻证人的经济负担,调动证人的举证积极性,以解决现在困扰刑事司法的“找证人难”。但是 ,给钱,能使人出庭作证么?

  出庭作证,是每个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任何一个有正义感的懂法守法的公民,在涉及各类案件的审理中,都有 义务出庭作证。假如你是涉案知情人,你就有义务站出来说话;你不愿意出庭,法院可以传唤你出庭,因为你不能藐视法律。 因此,现在全国各地困扰司法的“证人难找”、“求人作证”现象,与其说是人际关系紧张化所致,不如说是法律义务淡化的 一种表现。

  出庭作证不是一件人人乐意而为的事,现在的主要原因是怕遭受打击报复。关键是缺乏一个良好的举证环境。我 们曾大张旗鼓地褒扬不畏邪恶勇敢举证的人,但也不止一次揪心地看到证人最终的不幸遭遇。尤其是看到有证人遭遇到了打击 报复却投诉无门的时候,能不令人对“证人席”畏怯三分吗?

  举证的环境是花钱买不来的。从法治的角度说,这既是一项“硬件工程”也是一项“软件工程”。说硬,是要用 法律来为证人撑腰,保障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道软,是要使法律意识深入人心,让大众懂得作证是法定的义务和责任, 毋须打着灯笼找、磨破嘴皮求,要依法自觉出庭作证。硬件、软件都抓好了,举证的环境也就改善了。没有好的环境,即使“ 出庭费”再多,人们会心动吗?傅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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