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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药不能跟着广告走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4月24日 17:42 浙江日报

  记者在杭城一家医院采访时看到:一位感冒病人在医生为她诊治后准备开处方时,要求开电视上常做广告的几只药。医生向她解释这些药对她并不适合,但这位病人非常不高兴。为病人的健康考虑,医生还是坚持对症开药。

  像这种跟着广告吃药的现象在社会上决非个别。据调查分析显示,35%的病人在看病时建议医生开广告中看到的药,92%的医生遇到过病人点名开药。可这些药品广告的可信度又是如何呢?中国药学会科技开发中心曾对首都20家综合性大医院的临床医师、药师进行调查,结果所有临床医师都认为广告的真实性不高。

  医药专家指出,生病了应到正规医院就医,对症下药,千万不能跟着广告吃药。

  凭广告吃药可以在医院里得到相对的控制,但“大病上医院、小病进药店”的行为给一些直接上药店买药的病人带来不良后果。我国每年有不少人死于吃错药,就是由于想当然地听从传媒上的医药广告到药店买药服用,结果造成药不对症或严重毒副作用,进而危及生命。

  所幸的是,今年1月1日我国开始实行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今后,处方药只能凭执业医师开出的处方进行购买,并且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规定,处方药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非处方药经审批可以在大众传播媒介进行广告宣传。

  但“是药三分毒”,即使选用“非处方药”也应持慎重态度。有关专家指出,为防止吃错药事件的发生,药店应配备合格的驻店执业药师,帮助病人正确选择药品。在使用非处方药一段时间后,病症仍未减轻的,应及时到医院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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