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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家庭暴力问题不容忽视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05月15日11:54 南方都市报

  何谓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是指对家庭成员进行肉体或精神上的折磨、伤害和压迫等人身强暴行为。除了最常见的丈夫殴打妻子之外,家庭暴力的受害者还有儿童、老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

  家庭暴力中实施暴力的根源,一是男子处于统治地位,女人处于附属地位。男性的特权地位是由社会、文化、和思想意识上的种种价值观造成的。男权观念的存在,使女性无论在社会还是在家庭中都受到歧视。对有些人来说,丈夫打骂妻子如同家常便饭。二是男方喜新厌旧,视妻子为眼中钉,常常找茬殴打妻子,既想发泄心中的不满,又能迫使妻子因不堪忍受凌辱和痛苦而同意离婚。

  家庭暴力有关数据

  据中国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门统计,在目前的家庭暴力事件中,丈夫对妻子实施暴力的占绝大多数,家庭暴力的受害者90%~95%是女性。

  据悉,在美国,1/4的家庭存在家庭暴力,平均每7·4秒就有一个女人遭到丈夫的殴打。而在我国,每年约40万个解体的家庭中,1/4是缘于家庭暴力。

  家庭暴力非家务事

  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打老婆、打孩子等家庭暴力被视为“家务事”,外人不好干涉。相关俗语有:“夫妻没有隔夜仇”、“床头打架床尾和”、“孩子不打不成器”等等。有关人士指出,实际上,很多家庭暴力正是打着这样的幌子肆意横行。而旁人在目睹这种暴力行为时也多半是袖手旁观,而不会将它与“违法犯罪”联系起来。

  目前,世界上已有44个国家和地区对家庭暴力行为有明确的法律处罚条例。其中,美国有关法律规定,一旦发现有家庭暴力事件发生,公民有义务报案,社区也要给予家庭暴力受害者相应的支持。而我国目前没有专门用于制裁家庭暴力行为的单项立法,只有一些省、市制定了反对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规。

  家庭暴力的特点

  家庭暴力多发生在特定的地点———家里,具有较强的隐蔽性,所以除了当事人外,暴力的发生常常不为人知。此外,不少受害人抱着“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一味隐忍,反而助长了这类行为。

  家庭暴力还有反复发生的特点。一些妇女被丈夫多次毒打,每次却因丈夫的忏悔或威胁而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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