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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五大特征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8日 12:52 上海青年报

  私人资本得到肯定据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后,参与该法制定的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甘培 忠将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归结为五大特征:

  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仅为一个自然人,而合伙企业和公司要有两个以上的人联合投资。个人独资企业没有法人资格;独 资企业的业主对企业事务有绝对的控制支配权;企业的全部财产归业主个人所有,整个企业的财产就是个人财产的一部分;有 自己的名称或商号;业主对以企业名称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企业解散或存续期间未能清偿的债务,业主要以个人财产予 以清偿。

  有关专家认为,《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实施将促进个人手中的财富转化为投资,为更多的人提供致富的途径。而 不限制最低出资额,是国家提供给独资企业发展的便利条件。并且,该法的出台为私人资本在我国应有的法律地位给予了肯定 ,为社会直接投资开辟了一条重要途径。

  行家还旁征博引,近两年,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声音日益响亮,大中小企业并存才能满足我国工业化经济进程中资源 合理配置的要求。在西方国家有大量的小企业存在,个人独资、家庭独资是很普遍的现象,而且他们拥有的个人资产、消费资 产和投资资产是相互融合的。这个过程我们还远未走到。由此可见,《个人独资企业法》的出台,将使我国企业结构更加合理 以及个人资产的运用多样化等,起到相当积极的作用。

  对于《个人独资企业法》出台后,社会经济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否将会复杂化的问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 市场经济研究所研究员陈淮认为,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人资产的实际价值是密切联系的,银行借贷给他们的金融风险比较小。由 于个体企业在社会再生产链条中处于末端,它们的风险一个个加起来是不小的,但依靠社会保险等制度会将中断的链条弥合起 来,所以小企业的债权债务关系对于整体经济系统的运行不构成威胁。

  专家认为,在我国工业化未完成、经济处于转轨时期的两重背景下,存在着大量闲置资源,这种资源分布在个人手中 ,很难被公众利用,但与个人经济行为结合起来就可以达到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正是保障了“个资”的 存在,使这种资源开发利用成为可能。资源利用得越充分,就业程度越高,社会经济越发展,人民的生活就越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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