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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当官不许卖红薯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9日 13:13 长江日报

  最近被查处的大贪官--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有“会写字”、“爱写字”的雅兴。他1996年从北京调任江西 工作后,江西省内特别是南昌市内,胡的“墨宝”随处可见,以致民间传言:东也湖,西也湖,洪城上下古月胡;南长清,北 长清,大街小巷胡长清。

  据说,以前也曾有领导对他滥题字一事提出过善意批评,但胡不以为然地说,他不是以一个高级干部的身份写字,而 是以一个书法家的身份去写。

  胡长清的这一辩解,使我想到京剧《徐九经升官记》里那个名叫徐九经的官吏,想到他那句流传甚广的名言:“当官 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卖红薯。”对照胡长清的行为,我越发觉得徐九经的头脑实在是太呆板。徐把当官与卖红薯分得那般清 楚,似乎只能要么在朝廷当官,要么回家卖红薯,难道就不能既当官又卖红薯吗?

  还是胡长清说得透彻,他不是以高级干部的身份写字,而是以一个书法家的身份去写。照此而论,徐九经也完全可以 这么讲,他不是以一个官员身份而是以一个商人身份卖红薯。这世上哪个官员不是多重角色,具有多种身份,完全可以按照胡 长清的逻辑,为自己“兼职”找到同样的“理由”,何必那么死脑筋呢?

  还可想见,假如徐九经当年既当官又卖红薯,一定比只当个七品官要活得滋润些。因为当官有俸禄,卖红薯又有效益 ,熊掌与鱼兼得,何乐而不为?尤其是当官又卖红薯,生意一定更好做,可以充分利用手中的权力资源。这样不仅不愁销不动 红薯,还不用担心卖不出个好价钱。这从胡长清那里可以得到佐证。胡长清既当官又经营书法,为别人题匾,每次收费300 0元至6000元。近几年,他题写的书法近千幅,收入按“底钱”算也是十分可观,可谓是货真价实的款爷无疑了。至于其 书法水平到底怎样?是否值得那么多钱?他是否是靠官的招牌、权的魔力在经营书法生意?谁又能分得清白?

  有人或许会说,既当官又卖红薯,终不免“吃不完,兜着走”。确实,胡长清是“别看当年闹得欢,难免今日拉清单 ”。自其被查处后,南昌城里刮起“铲字风”,胡的滥题字捞钱行径也受到舆论指责。由此获得的钱恐怕也难尽数揣入腰包。 然而,这里还有个问题,如果胡长清不是别的问题东窗事发,仅只是既当官又当“书法家”捞钱,谁又能把他怎么样呢?现在 有多少官员仅因滥题字大有进项而受到查处的呢?又有多少官员或明或暗地在“兼职”经营着什么行当大发其财而被严惩的呢 ?

  想到这些,我越发为徐九经感到惋惜。他太不会做官,太不会用权了。不过,我更欣慰的是,毕竟只有像徐九经这样 的官才真正深得民心。刘锦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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