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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海事件”告诉国人些什么?(上篇)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0日 13:22 辽沈晚报

  新千年伊始,1月4日,本报以一版整版篇幅刊发了长篇通讯《王海‘假打’?》,“在全国引起了巨大的轰动效应 ”(《中国青年报》语),大江南北、万千民众对此无不予以极大关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传媒更是闻风而动, 转载、追踪、评论、直播、网上对话各显神通,一时间,街谈巷议,沸沸扬扬,有媒体将这一事件直白地称为“2000年第 一丑闻”(《南方周末》语)。

  时至今日,“王海‘假打’事件”的内幕已真相大白。那么,作为首家揭露这一事件真相的媒体--辽沈晚报,我们 觉得,现在已经到了从更高层次上、理性地思考一下:为什么在举国一片打假声中,会发生这样一幕闹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 济不断成熟、社会主义法制日益健全的今天,“王海‘假打’事件”,应当从哪些方面给国人以什么样的警醒与启示?这正是 本报推出这一报道的初衷与目的。

  一、“王海‘假打’事件”之来龙去脉

  1999年12月27日,客居沈阳的四川青年李长兵(化名)拿着一纸据称是与王海签订的合同和一盘与王海对话 的录音带来到本报,他说这份合同是他以一售假者的名义与王海签订的,其目的是让王海在保护其售假的同时去打击另一同类 售假对手,且王海在与其签订合同后收了他的2万元钱。“打假英雄”竟与造假者通弊合作?李长兵提供的消息自然引起本报 的注意,本报决定彻底弄清这一事件的真相。

  在派记者与李长兵共赴京城与王海对质之前,本报详细地向李长兵询问了其与王海签约的内情。

  据李长兵讲:他于1999年11月20日拨通了王海的电话,告诉王海,自己是一个低压电器的经销商,主要靠销 售假冒伪劣电器牟利,但现在一个实力比自己强、同样是销售假冒伪劣电器的经销商占了其地盘,希望通过王海的力量对对手 进行打击,由李长兵负担费用,但要王海保证李的利益在打假中不受丝毫损失。王海在得知被打击者有100多万元的假货时 ,当即应允,并约李长兵进京面谈具体事宜。

  12月5日,王海与李长兵在京经过协商签订了“合同书”,其内容包括李长兵向王海提供被打击者的一些情况,王 海负责找媒体曝光,协调有关部门立案处罚。李长兵在签订合同后须交2万元定金。此后,王海找媒体每曝光一次,李长兵须 交上2万元,有关部门立案查处,李长兵也须每次交足至少2万元。据李长兵讲,若按照合同上的规定操作,自己要付出十几 万元。

  此后,李长兵多次与王海通话,要求将“双方都是售假者,在打击对手时,要保证自己的利益不受到损失”写入合同 ,均被王海拒绝。这一期间的通话,李长兵都做了录音,本报记者在听到的录音中证实了李长兵的阐述属实。

  花2万元钱为了套出一个黑幕,李长兵的动机也自然受到了本报的怀疑。李长兵对本报的解释是“我为了出名”。但 为保证新闻的真实性,本报要求对李长兵的真实身份等进行核实,于是,李长兵于12月28日向本报提供了他的身份证,其 姓名为王敏。他自称目前没有单位,只是靠为企业“打假”而谋生。记者也随王敏去了他在沈阳租住的房屋。随后,本报与王 敏达成口头协议:王敏保证将这一独家新闻披露给本报,本报依照惯例,在王敏没有主动公开身份之前,不向外界透露其住址 、真实姓名,不向其他媒体提供新闻来源。

  为进一步证实录音中与王敏对话者是否是王海,2000年1月2日,本报记者与王敏赴北京顺利地见到王海,在本 报记者与王海的亲自对话中,进一步证实了王敏提供的情况属实。本报遂认定此事件新闻主体成立。

  1月4日,《王海“假打”?》一文在本报头版发出,各家媒体从新浪网上获悉这一惊人的消息。当日下午,本报记 者与《北京晚报》记者在京采访了王海。王海承认本报报道“基本上都是事实”,但他对此事有他的一套说辞。王海称一开始 他就怀疑“李长兵”系一家叫作“津成”的电线电缆公司的人,因为“津成”刚在大连等地遭到王海的打击,王海断定是“津 成”派人来算计自己。因王海当时还仅仅是猜测,本报在第二天的报道中未提及“津成”。王海对他收2万元钱的解释是将计 就计,要通过这种方式搞清“李长兵”的目的,最后连“李长兵”一窝端。

  1月5日零时25分,王海在午夜将电话挂进本报夜班编辑室,除对本报《王海“假打”?》一文中几处认为“不妥 当”外,再次表示报道的情况“基本属实”。随后,王海详细地描述了“李长兵”与之签约的前后经过,再次重申其收2万元 钱是要“将计就计”的目的。最后,王海希望本报尽快调查“李长兵”这个人。

  同日,王海通过互联网向全国新闻媒体发出题为《谍中谍》的自我辩白书,详细阐述了其与“李长兵”签约的经过, 证明其“之所以这么做纯为将计就计”。

  同日,李长兵在接受其他记者采访时重申其揭露“王海假打黑幕”是希望借此出名,并称手中还有王海“假打”的其 他证据。

  与此同时,《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等京城媒体开始在显著位置报道由《王海“假打”?》一文引出的相关报 道,“王海‘假打’事件”渐成媒体焦点。

  1月6日,情况突变,“李长兵”终于抛出王海“假打”的“重磅炸弹”。“李长兵”在京召集了十余家新闻媒体召 开新闻发布会,在开会前几十分钟,本报方得知化名李长兵的王敏果如王海所料为“津成”人,系“津成”电线电缆公司沈阳 分公司经理,“津成”公司负责人就隐瞒王敏真实身份一事向本报表示了道歉。在新闻发布会上,“津成”公司负责人宣称, 王海因受“津成”竞争对手的雇用,对“津成”进行造谣中伤般的非法打击。尤其是南方一媒体在其严重失实报道中竟将“津 成”这样一个实力雄厚、生产正规、产品取得国际质量认证的公司说成“设备简陋、杂草丛生”的造假窝点,其给企业带来了 不良影响,已造成企业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在此情况下,“津成”称考虑通过司法途径消除影响太慢,遂决定于12月1日 用5万元“摆平”王海。孰知,王海收了钱后反而大张“狮口”,竟索要40万元,在被逼无奈之下,“津成”想出让王敏化 名李长兵,以一售假者身份与王海签约,声称打击另一售假者,以此欺诈之计来引起媒体的注意,实现在京城“倒王”而恢复 自己声誉的目标。

  在会上,“津成”向各媒体记者播放了王海向其进行“敲诈”的录音带。同时,“津成”也坦言自己的产品确有质量 问题,只不过在同行业中尚属优秀,非王海所言的假冒伪劣。

  同日,王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他打击“津成”纯系因人举报,绝非有人雇用。12月1日,当“津成”送来5万 元时,因当时放在一大信封中,且“津成”人扔下就走,故在不知不觉中才“收”了这5万元。于是,王海称他便“将计就计 ”,让“津成”快些再次送钱来,到时可将“津成”人赃并获。王海承认在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报警,因为他想亲手抓住“津 成”的人。他称这为“见义勇为”。

  同日,包括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青年报、北京晚报、羊城晚报等各大媒体均对“王海‘假打’事件”进行 了关注。这一事件已成大众关注焦点。

  1月7日和8日,本报记者及北京电视台等媒体记者分别暗访了位于天津静海的“津成”和河北任丘的“津成”,通 过对王海及南方某媒体描述“津成”情况及所举证人的一一回访,所见所闻表明,“津成”公司确为有一定生产规模,有合法 生产证件,且为当地骨干企业的合法企业,虽生产经营及产品质量也有问题,但这与王海及南方某媒体的报道却颇有出入。

  1月7日,王海再次通过互联网向媒体发出题为《黑幕》的自我表白书,称要开记者见面会“澄清事实”。

  同日,“津成”来到北京市东城区工商分局北新桥工商所,投诉王海开办的大海公司超范围经营和不正当的企业化打 假行为。北新桥工商所受理了“津成”的投诉,并准备深入了解。

  1月11日,王海召开了媒体“盼望已久”的新闻发布会。在“揭开黑幕,谁是真的护假者”的巨幅横额下,王海掷 地有声地高喊:“要把津成公司和《辽沈晚报》推上被告席!”然后向与会者散发了材料。在新闻发布会上,王海除不厌其烦 地一一展示其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提到的打击“津成”制假售假的证据外,王海语出惊人,称就算是真的“黑吃黑”也不违法 ,对社会也没什么危害。他以两个黑帮火并做比,并称“即使我真的要了那5万元,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钱是对方给我送 来的,不是我要的。”当晚,北京电视台“北京特快”节目,对王海这一段难以让人信任的辩解进行了报道。1月12日,《 北京晨报》也以“是打假新招,不是假打丑闻”为题,进行了报道,对王海新闻发布会的评价是“老生常谈,了无新意”。

  1月12日,本报就王海毫无根据地怀疑本报与“津成”有“黑幕”一事发表了《严正声明》,表明本报公正、客观 、真实进行报道的态度和与“津成”无任何利益关系的事实,并保留对王海依法起诉的权利。同时,成立了律师团准备在法庭 上对王海的无端指责进行驳斥。然而王海当日未将诉状递上法庭。

  1月13日,针对王海的辩词,津成集团也再次召开了新闻发布会,意在进一步证实王海决非“将计就计”,而是在 敲诈企业。在发布会上,“津成”声称其已将王海和南方某媒体告上法庭,以期挽回“失实报道”带来的损失。

  当晚,王海如约在“搜狐”网上,与网民交流“吃黑”事件。然而,网民诸多提问让王海应接不暇,以至于与网民在 网上发生了语言冲突。《北京日报》报道中称:“90分钟的网谈,王海什么问题都没有澄清”。

  1月14日,王海在一篇《意外》的网上文章中,一改发布会上对本报的指责,文章中说:“难道大家没有看出来, 《辽沈晚报》是对本人和大海公司的最大支持吗?……本人认为《辽沈晚报》的本意乃是假借与‘津成’合作、打击王海之机 揭开‘津成’的造假、售假面目而已……为了打击造假的‘津成’,《辽沈晚报》不惜以牺牲‘自身清白’为代价来达到‘打 假’的目的,其行为是多么伟大、高尚!”

  鉴于王海与本报多次接触中,言语多有前后矛盾的现实,本报又于17日再次发出特别声明,重申本报推出这一报道 的社会意义,绝非针对某人或某企业,本报将一如既往、光明正大地对这一事件进行报道,绝不搞任何“私下交易”的明确态 度。

  其后,国内数百家媒体对此纷纷予以报道、评说,可谓轰动一时。

  二、“王海‘假打’”缘何演变为引起世人关注、争议的事件的

  沸沸扬扬又一波三折的“王海假打”事件如前文所述已基本清楚,那就是:王海对产品质量确有问题但在同行业中却 也说得过去的正规厂家‘津成’公司进行了“打假”。“津成”为消除影响,想用钱来摆平王海;孰料王海却将计就计地先拿 了5万元后,还要40万。这下,双方就都欲罢不能,一场尔虞我诈的“谍中谍”、“套中套”演绎成了看来跌宕起伏、一波 三折的“王海假打事件”,将本应是光明正大、无可非议的“打假”行动变成了一场双方互施“阴谋”的“黑吃黑”的“间谍 ”战。

  首先来看“津成”。作为一个有相当生产能力的电线电缆企业,无论是从其自我表白、有关部门的佐证,甚至与其毗 邻的被王海称之为“被‘津成’盗用其厂房拍成宣传图片以混淆视听的七局电缆厂”的反证,还是从包括本报在内的几家媒体 的实地暗访,均表明“津成”绝非王海所言仅是一个几乎没有什么生产能力的“幽灵”公司,而是一家有多年生产经验、在工 商部门注册认可的当地骨干型企业。然而,虽是如此,“津成”产品存在的质量问题却是不容置疑的。固然“津成”可以用没 有任何企业的生产能够100%的没有质量问题,和电线电缆行业目前普遍存在产品合格率低的问题来替自己辩护,但从王海 送交其产品到检测部门的检测结果来看,“津成”产品质量确有问题。于是,连其负责人也不得不承认,“我们的产品合格率 只有80%”,也一直没能拿出权威部门结论来证明由王海送交北京产品质量监督所的其产品的不合格结果为虚。

  既然你的产品有了问题,被人家指出来了,你就应该首先在自己的产品质量上狠下功夫,提高产品质量,让人心服口 服。至于认为自己是如何冤枉,王海此举如何卑劣,媒体报道如何失实,均应通过正常渠道为自己辩护,也可以通过正常的司 法途径来解决,以正视听。这些都是无可指责的正路。

  但是“津成”并没有这样做。

  首先,按“津成”的说法,他们是在考虑如通过正常司法途径挽回王海及媒体给其造成的恶劣影响时间太慢的情况下 ,以图用钱来“摆平”王海,于是出现了去年12月1日,也就是使人们产生极大争议的王海收取5万元事件。姑且不论“津 成”是否有意,但这实际上,也是“津成”精心为王海设置的一个“陷阱”:只要你拿了钱,就得为我恢复名誉,否则你跳进 黄河也洗不清。

  孰料,王海不仅拿了5万,还想要40万,这使“津成”彻底铁了心设套“倒王”。于是,一盘铁证如山的所谓“王 海敲诈津成公司”的录音带“诞生”了,成为日后“津成”掀起所谓的“倒王”热潮的致命武器。

  但光有一盘录音带是远远不足打倒在人们心目中一直被誉为“打假英雄”的王海的,而且因与自身的利害关系也难以 引起公众的注意,也尚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以消除人们长期以来形成的对王海“打假英雄”形象的认识。于是,“津成”再次 设计,让王敏以“李长兵”这个售假者的身份向王海求援来了。

  尽管事情并不像“津成”预想的那样顺利,王海无论如何也不肯应“李长兵”所求,将“双方都是售假者,乙方(指 王海)必须在打击对手的同时保护自己”这一条款写进合同,但毕竟拿到了由王海亲笔签名的合同书和王海收付2万元订金后 给“李长兵”开具的收条,且整个过程又有录音带为证。

  如此这般,“津成”“倒王”可谓时机成熟了。有自己遭受王海“黑吃黑”“假打”后被“敲诈”的亲身经历,又有 “素不相识”的“李长兵”与王海签订“假打”

  合同的强力佐证,“津成”决定以自己的遭遇来唤取人们的同情,最终达到“倒王”

  而为自己正名的目的。

  再来看看王海。就其自称的根据举报者举报而去打击“津成”的伪劣产品之说,应称得上还是光明正大、无可非议的 。但随后的发展就不妙了,因为他轻易就“掉进”了“津成”设下的陷阱。

  当然了,王海自有他的一套说法:当时不知道“津成”留下的纸袋内是5万元钱,直到“津成”的人走后,打开纸袋 才发现钱,于是,将计就计就先收下。同时也给“津成”设下一个“圈套”,谎称向“津成”索要40万元,并催促其火速交 钱,然后待“津成”的人送钱时亲自动手,对其来个人赃并获。

  姑且假设王海之说属实,但王海却忽略了最重要的一点:“津成”的5万元,实实在在地到了你王海手里,但在这件 事由“津成”揭露出来之前,你一不交公,二来绝口不提,这样,你事后的解释如何服众?你又有何证据证明你不是为了敲诈 “津成”,而是为了抓“津成”来个“人赃并获”?于是,“津成”确有5万元在王海手中的证据和王海亲口对其“敲诈”的 录音便宛如一张大网将王海“套牢”,无论王海做何解释都显得苍白。

  于是,王海从此便陷入一个怪圈:越想“澄清事实”,人们对其的疑问越多。对于在其所谓“津成”向其行贿的过程 中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之说,王海只是说由大海公司将计就计、自己抓“津成”之举属于见义勇为,随后,王海又强调:我是个 悲观主义者,做事总是把最坏结果想到;我有自己的底线;这件事我是横竖都有理。以此抛出自己独特的“黑吃黑”理论:就 算真的黑吃黑,也不违法,对社会也没什么危害;

  就如两个黑帮火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了,不管主观动机如何,都对社会有利。甚至王海称“即使我真的要了那5万 元也是合理合法的。因为这钱是对方给我送来的,不是我要的。”综其所述,王海实际上也就是肯定了“黑吃黑”的存在及其 合理性。

  王海的这番“议论”一下子引发了众多媒体及读者的非议,于是,尽管王海一再辩称自己收5万元是将计就计,收“ 李长兵”的2万元定金同样是为了抓个“人赃并获”,是设了个“套中套”,但人们对这些已不再感兴趣了。说白了,人们就 是认为你王海反正迟早都是会“黑吃黑”的,这就够了。于是,一向以“打假”闻名的英雄形象开始倾斜、坍塌,正是这种强 烈的反差才使“王海‘假打’事件”变得如此引人关注。

  如果回过头来再看一看王海“上套”的经过,还会发现,从王海当初收到5万元起,按王海自己的说法,他就已经意 识到这是个圈套、一个阴谋。那么,王海自始至终,却既不向公安机关报案,也不向公众说明,按其所言要设立一个圈套把“ 津成”

  反套进来。包括与“李长兵”签约一事,也是要以圈套还圈套,以阴谋还阴谋。这番“高智商”的类似福尔摩斯侦探 小说般的“谍中谍”,不说人们似听“天方夜谭”般的难以置信,就是从道义来讲,人们也会为双方的相互欺诈,互施阴谋而 齿冷。设想一下,王海如果能在收钱当初便及时通知警方来处理,也许王海的“打假”英雄形象光环依旧。但这一切都是以像 王海所说的那样,其所作所为均系将计就计为前提的。

  通过对“津成”和王海双方在此次所谓“王海‘假打’事件”中互设陷阱、互置圈套的整个过程的分析,为何其能在 新千年伊始便引来全国大江南北诸多媒体的关注?为何人们对此事产生如此强烈的争议?谜底昭然若揭--就是因为作为正规 生产厂家的“津成”因产品质量问题被王海真打也好,假打也罢,不是通过正常途径来解决问题,反而是用欺诈的手段对王海 施以报复;这就形成了在国人心目中一惯以“打假英雄”面目出现的王海却“收”了黑钱的局面;而王海又辩解说自己这也是 在设套抓人。于是乎,本来应是正常的、正大光明的一场打假活动竟演变为王海、“津成”两家在幕后大施阴谋的“谍中谍” 、“套中套”,演变为一场“黑吃黑”的闹剧。你用阴谋,我比你更阴谋,于是,双方一连串均不正常的行动终于引发出一场 社会各界均极力关注的“王海假打事件”,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诸多思索与警示。(请读者明日继续关注本文的下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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