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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广州地铁总公司总经理陈清泉违法违纪案剖析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27日 13:01 南方日报

  经广州市纪委和检察院查实,从1997年4月至1999年2月,陈清泉在兼任广州地铁总公司总经理、广州地铁 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收受地铁工程项目承包人林某和某合作公司总经理杨某等人送的人民币55万 元和港币3-8万元。同时,其妻也收受杨某送来的人民币12万元。此外,陈清泉还存在其他以权谋私的严重违纪问题。1 999年8月19日,经广州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决定,对陈清泉的违法违纪问题立案审查;8月23日,陈清泉被免去市政府 副秘书长职务;同年11月,陈清泉被开除党籍。昨日上午,陈清泉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放弃世界观改造导致行为越轨

  陈清泉是一名身居要职的局级领导干部,却干起了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罪恶勾当。“清泉”缘何变“浊泉”?剖析 他蜕变的过程,弄清他滥用权力发展到违法犯罪的轨迹,对每个党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是很有教益的。

  陈清泉刚当上地铁总公司的总经理,就亲自组织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学习、探讨台湾地铁耗资4444亿元台币却付之 东流的《捷运白皮书》,似乎非常重视地铁建设的反面教材。他还亲自给党委中心组成员讲述学习政治理论的专题心得……然 而这些都是为了应付上级,或者是为了教育别人,而不是触及自己的灵魂深处。在总公司一次会议上谈到世界观的改造话题时 ,陈清泉不以为然地说道:“现在还谈世界观的改造,人家会说你是‘傻子’。”

  世界观改造的放弃,必然会导致行为的越轨,而这种越轨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陈清泉的蜕变就是从追求享受 、奢侈腐化开始的。陈清泉到地铁当了“第一把手”,好色好食好玩好打扮,衣着讲名牌,饮食追高档,坐车要新型,手机要 时款。

  在地铁5年间,他换乘过4辆新型小轿车,用过4部时款移动电话;赴港除外,他每年出国时间都超过一个月,游遍 全世界有名气的国家;他一桌宴席超万元满不在乎;

  他要地铁有关部门花费近两万元为他办理高级医疗保健会员卡;他要地铁医疗室为他购买高档保健药品,报销不了就 另辟报销渠道;去年2月,他调离地铁之前,特地到医院检查身体,几天时间就花掉2-9万多元……陈清泉发生蜕变的教训 告诉我们,一名领导干部特别是高中级干部,如果不注意防微杜渐,就会逐步堕入犯罪的深渊。正如江泽民总书记曾指出的: “党员领导干部无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如果放弃世界观的改造,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作为谋取 私利的手段,就会身败名裂”。

  以功臣自居,视收受贿赂为“辛苦操劳”的补偿

  陈清泉是从一名大学生毕业后逐步走上领导岗位的。他曾经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在1965年就加入了中国共产党 。通过工作的磨练,他能说会道,点子多,在市轻工系统工作时做出了一些成绩。正因为如此,他从市轻工局副局长提任市政 府副秘书长,兼任广州市地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直至担当地铁总公司总经理的重任。

  面对组织的信任,起初陈清泉协助市委、市政府推进地铁的工程建设做了一些工作,为广州地铁一号线的建设初期作 出过一定的贡献。但是在取得一些成绩的时候,陈清泉渐渐地以功臣自居,把广州地铁建设的成绩揽到自己身上。他认为自己 付出甚多,所得甚少,两者太不成比例了。陈清泉曾与朋友说,自己这个广州地铁总公司老总的年薪还不如香港地铁董事会主 席年薪的零头。如此“攀比”,贪念陡生,“吃亏心理”和“补偿心理”尤为强烈。他对自己的定位由模糊到越位,处处以地 铁“老板”自居,把共产党人无私奉献的精神统统抛到脑后,视收受贿赂为“辛苦操劳”的补偿。1997年春节前夕的一个 晚上,承建地铁体育西路工程和地铁总公司梓元岗宿舍工程的包工头林某,为了“感谢”陈清泉的关照,以向陈清泉汇报工作 进度情况为由来到陈家,临走时一次就贿送给陈清泉30万元人民币现金。陈心安理得地据为己有,并当作“辛苦费”来补偿 自己心中的不平衡。

  由此可见,各级领导干部在成绩面前,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决不能忘乎所以,盲目攀比,把成绩和荣誉视作向党 向人民讨价还价的筹码;更不能无视党纪、政纪和法纪,利用职务之便寻求心理上的补偿,从经济上捞取实惠,谋取金钱。一 旦这样放纵自己,必将害党、害民、最终也害自己。

  装扮成廉洁自律的典范,实质上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陈清泉的违法违纪问题暴露后,有个别同志感到意外,其原 因是陈清泉平时善于伪装自己,把自己扮成正人君子,给人以假象。

  陈清泉为了掩盖自己的丑行,敢说假话、大话。他曾多次在地铁总公司的大会小会上和记者的采访中说道:“我们是 上花祖宗的钱(土地出让金),下花子孙的钱(40年还贷),中间花纳税人的钱(向一些行业开征地铁建设专项税)。既然 取之于民,就要每一分钱都用之于民。”陈清泉口口声声说,地铁的钱绝对不能贪,并在会上大声疾呼:“想发财,就别到地 铁来。”

  然而,这个装扮成廉洁自律典范的陈清泉,在即将调离地铁的一次告别晚宴上却大言不惭地说,自己的爱人为了他能 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地铁工作,主动提前退休,为此,陈家已造成20多万元的经济损失。殊不知,陈妻提前病退是为了自己开 办一间名为安达通的公司,去捞取更多的钱。就是这个装扮成廉洁自律典范的陈清泉,从1997年12月至1999年2月 ,先后收受某顾问公司总经理杨某贿送的人民币37万元,其中有12万元是陈妻收下的。1998年6月,陈清泉接受外商 邀请出国考察,本来一部分费用由外商负责,其余费用由地铁总公司财务支出,但他又以出国公干为由要地铁设计院拿出3万 元港币供其花费。

  陈清泉收受贿赂的违法违纪行为证实他是一个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的教训告诫我们: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在 任何时候都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带头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像陈清 泉那样的领导干部混在党内是十分危险的,其结果只能败坏党的风气,损害党在群众中的形象和威信。

  在组织人事上搞“小圈子”,提拔自己的亲信,对持不同意见的干部给予刁难和打击陈清泉为了在地铁站稳脚跟,捞 取更多的好处,把一些与自己臭味相投的人拉过来,扶上去,形成一种结团成伙的“铁哥们”,号称大哥、二哥、三哥……他 们办事不讲正气,不讲原则,提干时互相关照,评先时互相提名,有“油水”的活动互相邀请。

  在这些人中,最为突出的要数由陈清泉拉过来,并提为实业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林文永、赖庆强和房地产分公司 的经理张某了。他们结成一伙,互相利用,不断捞取好处。例如有的地铁站招标,是陈清泉授意林文永帮助某投标单位中标的 ;赖庆强在某单位捞取好处时,也不忘在该单位取走一幅著名画家黎雄才的字画送给陈清泉,并为陈清泉在一家合作公司报销 大吃大喝的发票。林文永等人把陈清泉捧为“米饭班主”,他们在实业公司私设“小金库”供陈清泉挥霍和享用。如为陈清泉 摆设团圆饭、开年饭,邀请陈清泉全家到深圳、珠海旅游,住星级宾馆,用1万多元供陈清泉到某医院按摩等。

  陈清泉不但把自己的亲信提拔、安插在重要岗位、重要部门,还对他们的违法违纪问题诸多包庇和保护。他不准公司 纪委向市纪委提供有关林文永、赖庆强等人的违纪材料,他不准实业公司其他领导过问小金库的事。有人敢说陈清泉手下亲信 的不是,更会遭到打击报复。当他的手下张某因嫖娼问题受处分后,他让其在仍欠地铁债务的情况下调离地铁;当他的手下林 文永因受贿问题被查处时,他极力主张只给林文永以留党察看一年的处分,竭尽保护、纵容、包庇之能事。

  陈清泉在组织人事上搞“小圈子”的同时,还利用职权对持不同意见的干部给予刁难和打击。如总公司党委的一名领 导对陈清泉独断专横、损公肥私的做法不认同时,他就到处说这位领导的坏话,并千方百计加以为难。陈清泉对纪检干部更是 看不惯。总公司纪委根据群众举报的线索,曾找财务处长等人进行廉政谈话,调查问题,他知道后也大发雷霆,并规定以后纪 委查案找有关人员谈话,必须事先经过他的同意才行,而且查得越少越好。地铁公司纪委监察室在1997年经市建纪工委的 推荐,被国家建设部评为全国建设系统查办案件先进集体,他知道后很不高兴,一句赞许的话也不说,并要求低调处理。

  陈清泉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本应带头讲正气,讲原则,坚持同一切歪风邪气和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在单位营造良好 的正风正气,扶正压邪。但陈清泉却违背党的原则,搞“小圈子”,搞亲亲疏疏,把同志关系、工作关系搞成庸俗的哥们关系 、人身依附关系和金钱关系。

  把自己凌驾在组织之上,独断专行,逃避、抵制监督陈清泉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另一个主要原因,就在于他不能正确 对待和运用权力,把手中的权力当作牟取私利的手段和工具。为了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私利,他害怕监督,厌弃监督,逃避监 督,抵制监督。1995年,市地铁设备材料分公司副经理稽龙新因贪污、受贿22万元被查处,并带出两名同伙。越秀区检 察院针对工程建设领域是贪污受贿犯罪高发区的特点,提出与地铁总公司搞文明共建,甚至还可以派人到地铁常驻监控。陈清 泉听后,十分反感,说我们搞地铁,还用得着外人监督?后来市检察院也提出与地铁总公司搞文明共建,也被陈清泉推脱。

  陈清泉作为市政府副秘书长兼地铁总公司总经理和地铁实业公司董事长,对投资超百亿元的地铁建设,其中包括土建 工程、机电设备安装、装饰等工程的发包以及对地铁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特种工程等项目,都具有最终的审批权和决定权 。陈清泉大权在握,就把自己凌驾在组织之上,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因他又是招标领导小组的组长,所有工程建设的招 投标决定、大额资金使用、土建工程合同变更等,都是他个人拍板说了算。由于陈清泉拒绝监督,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事就 容易发生,也给一些投机分子牟取暴利以可乘之机。如包工头陈某原是从化市某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为了揽到地铁的土建工 程,通过地铁招标领导小组主要成员林文永在评标时发表带倾向性的意见,使某站的土建工程“明招暗定”,让挂靠到一级资 质建筑企业的陈某中了标。包工头陈某在该土建工程中就获利1000多万元。为了感激陈清泉的关照,陈某年年都不忘给陈 清泉“孝敬”一瓶法国路易十三名酒。

  公司党委以及有关部门尚且如此难以开展监督,就更不用说公司职工和群众的监督。地铁工会成立后,职代会本应跟 着成立,但陈清泉却以地铁是政府行为,不宜让员工过多进行监督为借口,使职代会迟迟不能成立。后来虽然迫于形势,职代 会不得不成立,但在陈清泉的把持下,职代会只能形同虚设,职代会否决的提案,陈清泉同样可以叫它起死回生。如地铁在梓 元岗一幢楼的分房方案提交职代会讨论被否决后,陈清泉十分恼火,决定亲自主持召开职代会,先讲明自己的意见,迫使职代 会同意原方案。

  江泽民同志曾告诫我们:“现在有的干部职务升了,权力大了,对自己的要求却放松了;权力一大,直接监督他的人 少了,利用他,为他抬轿子的人多了。如果自己不警惕,组织上又不及时教育和监督,就很容易出问题,甚至出大问题。”

  陈清泉违法犯罪案例再次说明,各级党组织要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特别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 更要以身作则,带头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陈清泉的所作所为必将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自毁前程,也是他咎由自取。

  (原载《广州-党的生活》,本报有删节)

  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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