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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债转股不是“免费午餐”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3日 11:56 南方日报

  如何帮助那些产品有市场、发展有前景的重点国有企业“解困”?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债转股的办法,即银行 对国有企业的贷款改为投资,由债权人转为持股者。债转股政策出台后,国有企业的“当家人”一片叫好之声,以为这样一来 ,企业增加了资本总量,减少了债务,甚至不用支付银行的利息,真是得来全不费功夫的好事。然而,债转股真的是国有企业 “免费的午餐”吗?

  事实上,债转股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债转股是由作为债权人的银行授权其资产管理公司来操作和经营的,是一种企 业行为而不是政府行为。债转股不是将银行贷款转变为不必付息、不必还本、资金成本等于零的国家股,因为银行贷款并非是 国家的钱,而是老百姓的钱,是要还本付息的。资产管理公司必须对银行负责,保证自己所管理的资产保值和增值,这就决定 资产管理公司必须追求利润最大化。实行债转股后,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它所承担的经营风险远远高于债权 人,因而它所要求的回报(股息加资产升值)必定会大于债权人所要求的回报(贷款利息)。因此,实行债转股之后,国有企 业的资金压力是减轻了,但经营压力不仅没有减轻,反而加重了。

  给资产管理公司以高回报只是债转股企业所付成本的一个部分,企业付出的更大成本是,经营管理权受到了资产管理 公司的制约。减轻企业的债务负担,使之摆脱经营困境,这只是实行债转股的近期目标而不是根本目标。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 的《决定》指出,“实行债转股的企业,必须转换经营机制,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这就是说,实行债转股的根本目标, 是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它通过把债权人转变为股东,强化出资人对企业的监管,进而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国有企业 产权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创新。资产管理公司作为大股东,如果对企业的经营业绩不满意,有权对企业采取包括重组、出售、转 让、破产等经济手段。这就意味着,一旦实行债转股,企业的命运可能就不再掌握在自己手里,而是为资产管理公司所主宰。 对于一家企业来说,还有什么成本大过其独立性的丧失?

  综上所述,债转股绝对不是“免费的午餐”。对那些产品没市场、经济效益差、管理混乱的企业来说,要想吃到债转 股这份“午餐”是非常难的。因为企业要实行债转股,必须通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退一步来说,即使有些企业神通广 大,挤进了债转股的“餐厅”,但想不拔一毛而逃废银行债务,是绝对行不通的,反而会为此而付出高昂的代价。对那些产品 有市场、发展有前景、因债务过重而陷入困境的企业来说,债转股是久旱之后的甘霖。这些企业因有金融资本的加盟而实力大 增。在金融资本的推动下,企业加大产权制度改革的力度,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真正形成 市场经营机制,加强产品开发和市场开发,必定能很快摆脱经营困境,扭亏为盈。企业活了,银行的资产增值了,金融风险化 解了。这样一个银企“双赢”的结局,才是实行债转股的初衷。

  剑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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