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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法院能否强扣退休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日 15:47 哈尔滨日报

  编辑同志:我叫张春凤,今年53岁,是哈尔滨电机厂退休职工。我的丈夫扈岗领原为轴承厂技术员,两年前,我丈 夫与本厂的退休职工于长深合伙开办轴承厂,双方投资购买了设备,申请了营业执照。由于市场不景气,还没等开工投产,于 长深就提出退股,让我丈夫给打了7万元欠条。现在,我丈夫没有钱偿还这笔债务,于长深起诉到法院,法院执行庭到我厂财 务那里扣了我的退休金,影响了我的生活。请问法院这样扣我的退休金是否合法?张春凤

  调查附记:接到读者张春凤的来信,记者当即与香坊区法院取得联系,进行了调查。

  据办案人王林江介绍,张春凤反映她的退休金被香坊区法院扣发的情况属实,扣发的原因是她丈夫扈岗领与人合伙办 厂,欠下外债,她曾经在法院表示能够用夫妻共有财产担保。但是张春凤却认为自己没有用退休金担保,退休金是国家给自己 养老用的,不是用来担保经济纠纷的。

  扈岗领今年52岁,退休前是轴承厂技术员。两年前,他与轴承厂的退休职工于长深合伙办了一家轴承厂,双方投资 购买了设备,申请了营业执照。由于市场不景气,还没等开工投产,于长深就提出退股,扈为此给于打了7万元欠条。现在, 扈岗领没有钱偿还这笔债务,于长深于是起诉到法院。法院以民事判决书判决:扈岗领应该偿还债务7万元。

  到了履行期限,扈岗领没有偿还此款,法院执行庭到电机厂财务处那里下达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划款单,为此电机厂财 务处开始每月扣发张春凤退休金500元,已连续扣发两个月。

  香坊区法院这样做是否有法律依据?记者走访了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赵法官答复:家庭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财产 来偿还,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执行时应该保留债务人及其家庭成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扣划妻子的退休金显然是不适 当的。本报记者刘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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