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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能否当房产主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日 15:51 哈尔滨日报

  62岁的吕世恩孤身一人生活,买下现住房后,就想将房子过户更名送给12岁的外孙。产权部门说:这事要先公证 。公证部门说:房屋赠与要征得其他相关人同意。吕世恩拿来了女儿、女婿的“同意声明”,公证部门又说:房管部门有规定 ,未成年人不能作房产主,所以暂不能公证。吕世恩从去年11月起为此事奔波近3个月还没结果。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道里区公证处。该处负责人介绍:自去年10月份起办理房屋产权更名公证的较多,其中将房屋赠 与未成年人的,因房管部门规定满16岁、有身份证的人才可作房屋产权人,因此,公证部门无法对这种情况给予公证。

  记者在市房产管理局产权处查阅《哈尔滨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上写:“房屋权利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成年 人应当使用身份证件所载姓名,未成年人应当使用户籍所载姓名。”产权处负责人对此解释说:“登记条例”从1999年1 月1日起施行,由于当时相应的房改政策没有出台,房屋产权变更程序较复杂,所以在实际操作中,房管部门又暂规定,16 岁以上的人可以作产权人。随着房改购房的增多,产权部门适应群众需求,决定依法办事,只要户籍所载姓名是真实的,与本 人相符,未成年人可以作房产主。

  新时达律师事务所著名律师王秋彦进一步解释:未成年人在接受赠与公证时,可由他的法定监护人签字。本报记者刘 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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