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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穿”好衣服 再上广告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2月29日 05:41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廖厚才)在地铁中引人注目的“你活腻了吗?!”广告经媒体连续报道后,已纷纷被撤下。

  昨天,北京市工商局广告处给记者提供了市委宣传部、市政管委、工商局等共同制定的《北京市广告宣传精神文明标 准(试行)》。《标准》就广告经营等做了十分具体的规定。如,妇女模特肩以下、膝盖以上裸露不得超出15厘米;内衣、 内裤商品广告中,不得使用与产品无关的比基尼泳装画面;不得使用不健康、不正常的女性形象;不得通过介绍性行为或标有 “儿童不宜”等字样达到经营目的;不得宣扬享乐主义、贵族化生活方式;不得擅改成语、编造不恰当的谐音成语等。

  工商部门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对广告的管理是“事后监督”,并将加大管理力度,纯洁广告语言,监督广告“穿衣” 。中国社科院民法专家梁慧星教授说,对广告的约束,除《广告法》外,法理上还有一把永恒的尺度,就是广告不能违背社会 公共利益。“这一尺度也是北京广告‘穿衣服’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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