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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巫昌祯呼吁--女性犯罪应酌情量刑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8日 04:13 北京晨报

  上星期北京电视台的《荧屏连着我和你》节目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河北廊坊的一位女企业家不堪丈夫的非人虐待, 找人勒死了丈夫,法院判处她死缓。看了这个节目后,著名婚姻法学专家巫昌祯的心里就像被什么堵住了一样。昨天,当记者 就维权问题采访她时,她郑重地请记者帮助了解此案的有关情况。她说:“量刑太重了,我要为她辩护。”

  巫昌祯的忧虑来自于一个沉重的事实:九十年代与八十年代相比,家庭暴力行为上升了25.4%,女性犯罪率也因 此上升。即便是在美国这样的发达国家,仍有25%至50%的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

  妇女的人身权益是妇女六大权益之一,尽管已被写入法律,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拐卖、残害、歧视、虐待等侵害妇女 人身权益的行为仍时有发生。受害人因忍无可忍而触犯刑律的,也屡见不鲜。在巫昌祯代为申诉的案件中,就有女儿不堪忍受 父亲的奸淫和占有,找人痛打父亲致死。

  巫昌祯认为,此类因不堪忍受暴力而犯罪的,如果主观恶性和对社会危害不大,社会反映又比较强烈,应该酌情从轻 量刑。在本次政协会议上,谈及家庭暴力问题,妇女委员们共同呼吁尽快制定可操作的具体的全国性的法律,用法律手段保护 妇女的合法权益。晨报记者赵孟轶胡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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