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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观察:大学生股权带来什么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12日 10:56 中国青年报

  本报合肥11月11日电:给在校大学生股权奖励有何依据?这种创举将对教育改革引发怎样的思考? 这也是 一种人才战略

  科大副校长范维澄教授今天接受采访时说:“只要在知识产权形成中做出了贡献,就不能因为他们是学生就不给 奖励”。

  据悉,今年3月,科技部等7个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教育部今年4月又出台了高校知 识分子产权保护规定,文件中提到“采用股份形式的企业实施转化的,也可以用不低于科技成果入股时作价金额20%的股份 给与奖励”。教育部文件也规定对有贡献人员予以包括配给股份在内的奖励。

  上述文件中都没有明确出现“可以奖励学生股权”的字句,对此,科大科技实业公司总经理苏俊表示:“根据促 进科技成果转化精神,我们理解受奖人员中可以包括学生。给学生配股,也是一种人才战略。他们成为公司主人,知识价值得 到体现,收入也可大幅度提高,就没有必要流向国外和外企。”

  另一种创业模式:借船出海  11月7日下午,笔者见到了刚刚从上海返校的刘庆峰,这个双休日,他带领一群大 学生赴沪演示有声电子信件系统,得到了有关公司高度赞扬,并签好了了合同。

  26岁的博士生刘庆峰自信中透出谦和。“我们不是休学创业,也不是边读书、边自办公司,而是借船出海,可 以算是新创业模式吧!”

  他分析说:“大学生自办公司最大的困难是资金投入欠缺和市场开拓能力先天不足,技术不等于市场。我们不想 停留于小打小闹式的创业,就必须借助科大这支大船,才能为核心技术的不断升级提供源源不断的支撑,就必须借助社会上的 资本和大企业的市场运作能力。”

  他认为中科大天音公司不是学生自办的公司,而是国有资本控股的高科技企业,学生获股权奖励,就成为了公司 的股东,“从这个意义上,我们也是公司的主人,我们的创业迈出了重要一步”。

  学生股东仍然是学生

  学生成股东,学业何以为继?11月6日下午,笔者拨通了其中几位获股权奖励同学所在系的主任王东进教授家 的电话。王主任说:“学生当股东,成为总经理,是社会对人才质量的肯定,但他们仍然是学生,我们不会降低他们的学业标 准,也不希望他们把自己看成特殊的一群。”

  据介绍,鼓励学生在学完专业基础课程后尽早下实验室参与研究工作,是科大建校40年一直坚持的做法,今年 科大又在本科生中推行“大学生研究计划”,重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王主任说:“为学生创造一个创新的环境,让学生适当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不但对学生的培养更加有利,也有利 于我们调整和检验教学方式,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需求。”

  王主任还透露,为方便刘庆峰全力投入博士论文撰写和产业化运作,科大破例将刘在外地工作的爱人借调到校工 作,这是该校第一次为在校博士生采取的特殊做法。对于刘在校出任总经理,科大研究生院副院长朱士尧教授认为:“目前没 有条例限制。这是新生事物,我认为可以尝试,采用特殊方式,对培养高层次技术与管理复合型人才有利。”

  据悉,科大为鼓励创新和支持学生为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做贡献,对这类研究生的毕业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适当 延长。

  获股权奖励者中的尹波、胡郁、黄海兵等,刚刚参加第六届“挑战杯”后返校,他们都表示要与公司的事业一起 成长。

  “我们要将汉语语音合成这项本土技术在中国人自己的手里全面产业化”,拒绝了国外多家公司高薪聘请的刘庆 峰,谈到此次股权奖励时说,“钱对我并不关键,关键是对科技人员的认可,对知识价值的确定。股权让我们对公司运作的发 言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这是最关键的。”

  编 后

  刚刚结束的第六届“挑战杯”,续写了大学生学术科技活动新篇章,同时也引出一些新问题,如受到知识产权的 挑战等。

  “挑战杯”结束不久,就传来科大6名大学生获668万元股权奖励的消息,令人振奋。关键不是出了多少学生 富翁,而是股权让大学生们对公司运作的发言权在法律上得到保护,体现了在保护知识产权上的新探索,也是“按知识分配应 成为按劳分配重要内容”的具体体现。

  愿这样的新探索越多越好。赵如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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