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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地中学首次为学生聘请常年法律顾问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11月21日 00:32 中新社

  中新社广州十一月二十日电:(高符)广州执信中学近日率先为本校二千多名学生“配上”常年法律顾问。这是本月 初《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在中国内地中学里第一次以外聘形式与律师事务所联合开展法律辅导活动--律师所免 费向学校提供义务法律辅导活动,学生在受到危险威胁或触犯法规需诉诸法律时,可通过学校由受聘律师为孩子们(当事人) 作出法律服务。

  受聘于该校的曾海滨律师称,像他们这样的“学校法律顾问”将更注目于中学生们的法律教育,而不是传统的校务方 面的法律服务。

  目前,这种“教育”式的顾问已经通过律师事务所和学校以协议方式确定下来。协议计划让律师们通过案例向中学生 普及法律常识;组织学生参与旁听律师经办刑事案件的过程;参观监狱和律师事务所。同时开设针对老师和家长的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讲座。

  据了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这样的规定,司法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 的法制教育宣传活动,“有条件的学校,还应聘请校外法律辅导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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