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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有这样的情况,一些人的“洋学历”在国内得不到认可或享受不到相同级别的待遇。为避免今后这样的不幸发生 ,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云南分中心提醒欲留学国外的人士,有4种“洋学历”国内不予承认。 这4种情况是:外语补习和攻读其他非正规课程(如短期进修)所获得的结业证书;进修人员和访问学者的研究经历 证明;任何形式的联合办学所颁发的证书;函授取得的国外学历。 对“洋文凭”的认证,我国已设立了专门机构,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际合作处负责评估认证。中心接受的申请对 象为在国外攻读正规课程而获得的大学专科以上(含大专)学历、学位证书。申请评估时须出具如下材料(要求均为原件): 本人护照;所获国外学历、学位证书;国外学习成绩单;出国前最后学历证书及相关所需资料;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留 学回国人员证明。 阿宾(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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