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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鹏 通讯员李晶 李凤新)今天上午,一桩洋学校被学生家长起诉的案件在宣武法院一审审结, 因为没有办学许可证,这家中美合作的“罗伯特文化教育公司”被判败诉。 原告崔尼西、李英林夫妇是1997年7月看到广告后来到这家罗伯特公司,同公司的法人代表范小姐口头协商 为他们的一对儿女提供“一对一”英语教学服务的,每学时为15美元,学期两年,夫妇二人预交了6120美元学费。但是 ,崔先生的儿女却明显不适应罗伯特公司的教学方式,感到很吃力,后来由“一对一”教学改成“组班”上学,两个孩子仍然 难以接受,最后终于导致了退学。崔先生要求学校退还部分学费,与罗伯特公司发生矛盾,于是双方争上法庭。 虽然双方各有说法,但法院却发现一个不争的事实,那就是罗伯特公司未经教育部门批准取得社会办学许可证而 向社会公开招收学员进行英语教学是违反有关规定的。这种违法经营使双方协议无效,所以最后法院支持了崔先生、李女士退 还部分预交学费的请求。 宣判后,法官认为此案给很多望子成龙的父母提出了警示,希望家长们在给孩子报考各种学习班、培训班的时候 ,先审查一下学校有无教育部门颁发的教学许可证,收费标准是否在物价部门做收费备案,以免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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