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新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文化新闻 > 半岛晨报 > 新闻报道
 


图书馆频有少年“孔乙己”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月11日 01:09 半岛晨报

  本报讯:首席记者王刚报道“窃书不算偷”,鲁迅笔下的孔乙己这句辩解如今正成为一些偷书人的信条。昨天记者在 大连市阅读量颇大的新世纪图书馆发现:偷书者竟然多数是少年。

  该馆一位负责人说,自去年6月开馆以来,工作人员已先后抓住近百名偷书者,大多数是正在上学的中、小学生,最 小的一个是小学二年级的学生。他们偷书的目标主要是动画书、习题书、言情小说等。有的趁人不注意撕下几页,有的用刀片 割,被捉住就说是“没注意”。

  记者见到了一些检讨书。中学生王某,看到一本明清时期的小说中有一些精彩的言情描写,便撕下三四十页。他写道 :“我想借走,却未带图书证,便想撕书。”中学生李某,借了两本书后又顺手拿走一本,他写道:“因为一次只让借两本, 非常想看第3本,就拿了第3本。”

  记者阅读了近10份检讨,发现无一人使用“偷”这一字眼,往往用“拿”、“带走”、“携带”等中性词来取代, 其内心深处,没有一人将偷书与违法甚至有可能构成犯罪等同。图书馆工作人员更担忧的是孩子家长对此事的态度,听说孩子 偷书后,家长通常理直气壮,“我的孩子决不会偷书,你们肯定是冤枉孩子,当心我告你们。”

  在新世纪图书馆的存书室里,堆积着上千册被撕得残缺不全的书籍、期刊,工作人员无奈地说,每天只能处理两三个 行窃者,但多数没被逮着。记者在图书馆看到,这里的复印价格还是较便宜的,最低每张只有3角钱。


(本文由《半岛晨报》独家提供,其他网站如需转载、改编,需与新浪网直接联系)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文化新闻 > 半岛晨报 > 新闻报道

网站简介 | 网站导航 | 广告服务 | 中文阅读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帮助信息

Copyright(C) 2000 sina.com, 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