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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规定资助艺术节可享受优惠政策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3月30日 17:22 扬子晚报

  本报讯:今天上午,我省公布了由省计经委、财政厅、文化厅、地税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企事业单位参与第6届中国 艺术节活动享受若干优惠政策待遇的规定》。

  据称此举是为了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举办国家艺术节的新路子。凡为第6届中国艺术节做出贡献的企事业单位可享 有这届艺术节设立的中国艺术节大奖、优秀剧目奖、剧目奖中的一个奖项的冠名权等优惠条件;资助艺术节的个人可成为特邀 嘉宾及获得其它荣誉等;同时还有对用于赞助艺术节的支出可在纳税额中扣除等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另外,为拓宽筹资渠道 ,国家财政部同意我省发行2亿元体育彩票,所筹款项用于第6届中国艺术节。(鲁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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