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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制定电价的建议被提出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7月28日 14:14 中国经济时报

  日前在郑州结束的中国投资协会电力委员会成立暨电力体制 改革研讨会,通过了《关于我国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政策建 议》,提出分类制定电价的建议。主要内容有:

  一是新老电厂由于投资来源及资金成本不同,导致运营成本 高低悬殊,宜实行过渡性的价格政策。具体办法是:以融资为主 建设的新电厂,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实行竞价上网,通过市场 机制确定和调节其上网电价;基本由国家拨款建设的老电厂,按 照合理利润原则,由国家分省区制定统一的上网电价,并在当地 政府经济综合部门监管下,核定上网电力电量。

  二是鉴于电网企业是垄断经营并向广大居民和事业单位售电 这一特点,应根据微利经营的原则,由国家分省区制订分类到户 电价,实施严格监控与管理,防止出现以追求高额利润为目的的 垄断价格,维护电网企业和发电企业及电力用户的利益。

  三是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都应该实行峰谷电价及丰枯电价, 分季、分时计量收费。针对用电负荷峰谷差日益拉大,以及一些 水电企业丰枯季节出力悬殊的特点,对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都应 实行峰谷电价及丰枯电价,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工业结构,并 使电网安全、稳定和经济运行。

  四是分省区制订发电企业上网最高限价及最低限价,超过限 价的不准上网、防止任意抬高电价或不正当的倾销,维护正常的 市场秩序。五是加强电价管理,整顿电价秩序。

  电价历来是电力改革的焦点和难点,“理顺电价”、“电厂 竞价上网”、“电网微利经营”是《建议》关于电力体制改革总 体思路中的重要内容,此建议旨在利用价格杠杆调节电力工业结 构,增强电力企业活力,保护电力投资人的利益,同时满足消费 者的需求。(记者傅继红郑州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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