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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

西藏今昔人权对比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3月12日 07:06 人民日报

    40年代末,旧西藏噶厦政府下发给各宗、奚卡一份文
件:达赖喇嘛过生日,为了给达赖喇嘛念经祝寿,需要人
头骨、人鲜血、整皮、湿肠,望即送来。

    这份文件至今保存在西藏档案馆中,档案馆历史档案
处处长斯朗格来说,在1959年西藏民主改革以前,旧西藏
三大领主在举行活动时经常使用人体器官。在西藏自治区
档案馆现存的大量历史档案中,记录用活人体举行活动的
文件屡见不鲜。

    西藏档案馆坐落在拉萨西郊,始建于六十年代,占地
两公顷,建筑面积达9000平方米。档案馆现存自元代以来,
经历明、清、民国直至本世纪五十年代, 时间跨度为700
多年的档案,共有90多个全宗,300余万卷(册), 是中
国目前保存地方档案最丰富的档案馆之一。

    记者日前走访这里,看到档案馆历史档案处出示的一
份1948年的《转换奴隶的契约》,契约上按着一个名叫扎
西顿珠的奴隶的手印,他从当日起被转为下密院的奴隶。

    档案馆内保存下来的近代史档案显示,买卖奴隶现象
在西藏民主改革以前十分普遍。在藏北,奴隶主之间用牲
畜交换奴隶,大约15只羊就可以换回一个奴隶。在农牧区,
一贫如洗的农牧民用儿女作奴隶来抵债的事司空见惯。

    据档案记载, 旧西藏实行《十三法典》、 《十六法
典》,明文将人分成三等九级,规定人们在法律上的不平
等,用野蛮、残酷的刑罚维护其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度,
农奴主对农奴拥有不可想象的无限权力。在这两部延续了
300多年, 直到民主改革中才被废除的法律中明文规定,
农奴主可以对农奴施加包括挖眼、削足、砍手、推崖、溺
水直至处死等各种骇人听闻的酷刑。农奴主可以任意把奴
隶的人皮剥下来作器具或饰物。

    西藏档案馆的一份档案明确记载: 1949年色拉寺3位
给堪布(上层僧侣)当奴隶的查巴(僧人),不堪忍受压
迫逃走,后被抓到浪孜夏监狱,被判刑罚,挖眼睛割鼻子,
而色拉寺却给行刑人员二两藏银的报酬。

    斯朗格来还展示了一份《不准收留铁匠后裔》的档案,
这份档案明确记载,在过去凡是出身金、银、铁匠、屠夫
等家庭被视为下等人,不能在政府里做事,不能抛头露面,
也不能和其它家庭通婚。而在今天,这些工匠出身的后代
不但没有受到任何歧视,有的还当选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
委员,参政议政,行使民主权利,有的还担任了自治区各
级领导干部。日喀则拉孜县藏刀世家普布说:“西藏人民
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享有充分的人权和自由,我的家庭也
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得到全社会的尊重。”

    民主改革废除了封建农奴制度,西藏人民同全国各族
人民一样成为国家和社会的主人,获得了宪法和法律规定
的所有公民政治权利。

    政治上翻了身的西藏人民,在经济上也得到充分发展。
中央政府始终把解决西藏人民的温饱作为头等大事,  把
1959年以前只属于5%的上层僧侣、 政府官员和贵族三大
领主所占有的西藏全部耕地、牧场、森林、山川及大部分
牲畜分给了占总人口95%的农奴。改革开放20年来,中央
针对西藏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长期实行休养生息政策,
对西藏农牧民免征农牧业税。

    西藏自治区公布的最新统计数字显示,截至1998年底,
西藏城镇居民年收入达到5410元,农牧民人均年收入达到
1150元,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14平方米,农村人居面积
23.6平方米。新华社记者刘卫国 白冰 辛藏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