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约》的历史意义在于它为欧盟成员国申请参加货
币联盟 制定了“趋同条款”, 并首次被用来判定欧盟11
国有加入货币联盟的资格。“趋同条款”包含两层要求:
一是参加国必须达到条款规定的良好运行环境,以保证将
来欧元的坚挺;二是稳定的货币联盟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必
须是各国经济结构、发展水平互相接近,最终达到“趋同”。
(一)通货膨胀指标
指标:参加货币联盟成员国的通货膨胀率不得高出联
盟内价格最稳定的3个国家的通胀率的1.5%。
含义:通货膨胀是货币对内价格贬值的代名词,《马
约》对通货膨胀的麦值是一个相对量,重在各
国“趋同”,虽然《马约》给出一个通货膨胀
为2J%的绝对值作为参考,但因为没有约束性,
故实际上并没有排除高通货膨胀造成欧元疲软
的可能性。目前争论的焦点在于如何获得这个
1.5%,是取3国通货膨胀的算术平均值, 还
是仅指3 国中通货膨胀最高的那个国家的通胀
率?这仍有待于进一步阐明。
(二)利率指标
指标:参加货币联盟的国家的远期利率不得超过联盟
内利率最低的3个国家的2%。
含义:远期利率的浮动变化反映了一个国家的经济周
期及国家经济部门对将来通货膨胀所作的预测。
一般来说,远期利率越高,政府将来放松财政
信贷,扩大货币供应的可能性就越大,或者说
将来高通货膨胀的形成越有可能。利率指标反
映的实质就是远期的通货膨胀指标。《马约》
通过抑制通货膨胀来确保欧元的稳走,并通过
对远期利率值的限走,拉近了各国的经济周期,
从而易与各国协调其货币政策。
(三)汇率指标
指标:参加联盟各国的货币至少在最近两年之内没有
发生对其他任一国家的货币持续性的贬值,不
能在固定汇率带内出现巨幅波动。
含义:这条汇率的指标与其说是针对欧洲货币体系内
货币走势较弱的“弱市”国家,倒不如说是对
持竖挺货币国家的限制。因为国际市场的外汇
供求的阀门是掌握在这些国家手中的,“弱市”
国家在确走自己国家的货币对外汇率上,无论
是采取固走汇率制,还是浮动汇率制,往往处
于被动地位,最好的例证就是德国重新统一以
后,联邦银行的高利率政策所导致的欧洲货币
体系的危机,可见德国最近两年的低利率政策,
除了是由于政府实行货币紧缩政策的缘故之外,
也反映了德国遵守《马约》,顾全大局稳定的
意图,从而为顺利进入货币联盟奠定广泛的基
础。
(四)赤字及债务指标
指标:参加货币联盟的各国年度财政赤字必须控制在
国民生产总值的3.0%以内;国家负债总额必
须限制在国民生产总值的60%之内。
含义:政府为了促进经济发展,财政投入过度膨胀,
是导致通货膨胀的根本原因。早在1990年,欧
洲货币体系内各国(除英国外)达成一致:禁
止各国政府向其中央银行进行透支来追加财政
投资,以确保中央银行执行其货币政策的独立
性。这样,各国国民经济的超常发展,必然导
致债务的迅速增长,债务危机将引发货币危机,
1995年墨西哥的美元债务危机就是很好的前车
之鉴。《马约》订出这条条款的本意实在无可
厚非,但条款本身仍有商榷之处,这里忽略了
对赤字及债务的统计方法作出具体规走,使各
国最终的数据可能与实际情况偏离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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