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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社保款建楼四川人大代表质询社保局

http://www.sina.com.cn 1999年2月8日 07:53 中国青年报

    “省社保局挪用社保款修建大厦的整个过程是怎样的?
哪些人应该承担责任?处理情况如何?”2月5日上午参加
四川省人大第九届二次会议的部分代表就社会上影响很大
的“挪用养老金案”进行了质询。

    据悉,这一质询案是李明德、刘建纪、安静荣等21名
人大代表联名提出的,鉴于这一案件已在《焦点访谈》曝
光,引起公愤,会议将其列为第一号质询案。

    四川省社保局1992年开始筹建社保大厦,计划建筑面
积7000平方米,后扩为14000平方米,再扩为21000平方米,
于是资金成了问题。在四方筹措不果的情况下,社保局将
1600万元省级统筹养老保险基金挪用,作为建楼资金。1
995年底,被原劳动部领导发现并制止后,社保局作担保,
以一下属公司的名义,将社保局存入银行的5742万元养老
金贷出,用以盖楼。

    省劳动厅厅长泽巴足、副厅长王建军等到会接受质询,
已被撤职的原社保局局长王建明也中途被召来讲述了挪用
过程。泽巴足汇报说,省社保局直接挪用的2099万元(含
挪用基金的利息款及历年用于办公设备购置等项支出,造
成管理费超支挤占的养老保险金),1995年前已归还160
0万元。去年12月14日,省财政拨出500万元归垫挤占挪用
的全部养老金。省社保局的所有养老保险基金已在1998年
9月24日前全部进入省财政专户。1998年12月22日经省政
府领导协调,已决定取消省社保局贷款担保,社保大厦贷
款余额转入社保宾馆,并以社保宾馆资产作抵押。1998年
12月14日,省委常委会决定免去王建明省劳动厅党组成员
职务;12月18日,省政府常务会决定免去王建明社保局局
长职务。

    对此答复,代表们提出了一些疑问:“社保大厦规模
一扩再扩,都得到了批准,这到底是社保局欺骗,还是审
批部门没有作为?”“社保局只是二级局,其挪用行动是
谁批准的?”“财政部、劳动部关于不得将社保基金用于
赢利活动的‘59号文件’  为什么社保口的领导至今不知
晓?”

    泽巴足厅长表示,省监察厅目前正对此案进行调查,
劳动厅将配合专案组弄清情况,分清责任,严肃处理。省
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永寿最后指出,大量计划外资金的管
理已成为一个急待解决的问题,这里最容易滋生腐败,这
次挪用养老金案就是一个警钟。他认为,根本的办法还要
靠加强立法和监督。据悉,《四川省计划外资金 管理 条
例》正在酝酿中。(记者毛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