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复竞争对手买凶杀人 被判重刑外带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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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09日13:51 江南晚报
本报上海讯 报复竞争对手、雇佣他人行凶的徐臻,3日被上海市一中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14.5万元。故意杀人、盗窃犯矫春德被判处死刑,故意杀人犯许国际被判无期徒刑。徐臻原系上海长恒化妆品有限公司董事长。被害人赵某曾任该公司代理商,后跳槽至上海原草工贸公司工作,其经营产品与长恒公司同类。徐对此极为不满,于去年7月与许国际共谋对赵实施行凶报复。
徐允诺出资人民币5万元,由许出面雇佣李某(另案处理)对赵行凶。徐先将1万余元人民币交给李。之后,李又雇佣了矫春德。去年10月7日,李伙同矫携带铁锤等作案工具,窜入本市紫金山大酒店,矫冒用“盛丽明”的身份证登记住宿。李化名“王军”,将赵某骗至酒店房间内“洽谈生意”。当晚8时许,赵进入房间后,矫乘其不备,持铁锤连续猛击其头部,致赵当场死亡。矫窃得赵某价值2150元的手机后逃逸。次日,徐即电汇4万元给许国际。案发后,赵某的妻子因极度悲恸而流产。为此,赵某的妻子、父母及岳父母等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徐臻赔偿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579.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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