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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两名伴游小姐到本报讲述了她们的亲身经历。她们说,伴游行业存在不足,有待规范,希望人们能尊重伴游人员,不要戴着有色眼镜来看待这个职业。 刘春霞(化名)是某公司的一名文员,今年曾在成都市某商务公司当兼职伴游小姐。在交纳了200元押金后,和公司签定了一份“尽量满足客人需求”、“人身伤害或意外事故自行负责”的合同。工作没多久她发现,前来消费的很大部分是为了满足一种心理需要。刘第一次接待的是个工作和爱情都遭受挫折的小伙子,小伙子从上大学谈到参加工作,从恋爱谈到分手,刘静静地做了两个小时的听众。事后,小伙子对她十分感激。那一刻,刘觉得,能减轻别人的压力,给对方快乐是种很骄傲的事。 但是,在这行呆久了刘又发现,除了满足心理需求外,还有一些客人是把伴游当成变相的“三陪”。一次,一个客人想要一个伴游外出旅游,闲聊中客人问“出去后我们可以住一个房间吗?”刘说:“公司没有这项服务。”客人便说:“既然没有这个,那我找你还有什么意思?”说罢,客人拂袖离去。最令她震惊的是,她一直对自己的工作满腔热情,可一次她拒绝客人非分要求时,客人居然傲慢地笑道:“相对那些风尘女子而言,你们不过是有一个好听的名字而已,实质都是一样。”她感到莫大的羞辱。 刘春霞正打算辞职的时候来了一位广东客人,客人打算到北京等地旅游,行程是一个礼拜。考虑到时间和安全问题,刘婉言拒绝了。当时距领工资仅两天,公司以损失生意为由,扣发其1100元工资,并将她开除,两百元押金也不退还。刘说,作为一个兼职员工,当然有权利考虑自己的安全,公司以这种轻率的态度开除员工,而且一旦开除又不退还押金,很难逃脱吃黑钱的嫌疑。 和刘小姐同到报社来的杨梅(化名)在工作期间遇到一个很不安分的客人,她对公司明确表示拒绝这个客人的一切业务。 一天公司生意冷清得惨不忍睹,公司居然主动打电话给那个客人说杨愿意为他服务,然后又打电话给杨说“客人指名点姓”要她,如果杨拒绝,公司将扣除她的全部工资。杨说,一些伴游公司为了经济利益,常常让伴游人员在客户面前一字排开任其左挑右选,这不但大大伤害了人的自尊,而且对这个行业的形象也有十分不良的影响。(本报记者颜珍、吕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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