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钱眼开谋杀同乡 碎尸之后竟剥面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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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1月12日14:42 南方网
本报讯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开庭审理苏训泉故意杀人案,当庭作出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苏训泉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今年8月6日,苏训泉的同乡杨宝德携人民币21万元来到中山,于8月7日借住于苏家中。后杨宝德将10万元现金交给苏训泉保管,又将其余11万元存入苏的存折内。苏训泉为谋取上述巨款,产生了杀死杨宝德的恶念。8月10日中午,苏训泉先后购买了铁锤、钢锯、锯条、墙纸刀、菜刀、菜板、皮箱等作案工具,于当天下午在中山市某酒店开房。当晚,苏训泉带杨宝德入住该房。次日凌晨5时许,苏训泉乘杨熟睡之机,从床下拿出铁锤朝其头部猛击两锤,并用枕头盖住杨头部喷出的鲜血。见到杨的身体还在挣扎,苏训泉又用手猛卡住杨的颈部直至其死亡。随后,苏训泉将被害人的尸体拖入洗手间,用钢锯、墙纸刀等工具将尸体肢解成10多块。为避免尸体被发现后辨出身份,苏训泉还用墙纸刀剥下了杨的面皮。尸体肢解完后,苏用床单和胶袋将尸块包好放入皮箱内。随后,将尸块运至家中,准备在晚上将尸块运出抛弃。
当天上午10时许,苏训泉被公安人员抓获归案。公安人员后在其住宅和单位的工具箱里找到了被害人的尸体并缴获了全部的赃款和作案工具。(林沛瑜、赖家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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