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新浪首页|免费邮件|用户注册|网站地图
   
新闻中心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温州侨乡报 > 正文
您还可以通过
新浪点点通软件
摩托罗拉6188手机
爱立信R320sc手机
西门子3518i手机
浏览新浪网新闻


浙江一村民莫名其妙成“老板” 谁知官司缠一身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1月14日14:41 温州侨乡报

  本报讯 在市公安局机动车管理所的“户口本”上,泰顺县莒江上村的吴景超“拥有”三辆车,但他却于昨日向该所提出要求证明他不是该三辆车的车主,这着实是一件稀奇事。

  今年7月11日,吴景超被瓯海区人民法院告知,称其所拥有的一辆车牌号为浙CG1077的栏板小货车,于去年9月在瓯海区天中公路将妇女项某撞成重伤,项某已上诉致该院,因此通知他于9月29日到该院应诉。接通知后,吴景超甚是莫名其妙,因他知道自己未买过这类车,哪来的车撞人事故?于是,他到当地车管部门查询,不查不知道,一查惊一跳:除了浙CG1077小货车外,他同时还拥有一辆同型的小货车和一辆解放货车。对此,他经过一个余月的时间调查,终于弄清,原来是他于1996年6月遗失了身份证,后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于同年底领得了新的身份证。但奇怪的是,却有人于1997年的4月17日、21日及1998年的4月份三次用他的旧身份证向该县车管部门登记了该三辆车。如果不是瓯海区人民法院的一张通知,吴景超恐怕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是拥有三辆车的“车老板”呢!

  目前,吴景超一方面要去应付涉及15万余元的交通事故诉讼案;另一方面要求有关部门澄清事实确实他不是三辆车的车主。因为他只有被确认与那三辆车无关,才能了结这起诉讼从而避免今后相类似情况的继续发生。(林超友)


发表评论】【关闭窗口

 新浪推荐:定制您关心的新闻,请来我的新浪。 参加申奥-网上汽车拉力赛
第三届珠海航展
纪念抗美援朝战争专题
新浪招聘网站
美国NBA专题
手机频道提供资费技巧WAP及电信资讯
支持奥运,网上签名!
约会文学请到新浪文化专区
最新聊天室:E网情深




新闻查询帮助及往日新闻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