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本报讯 南京铁路法院16日审结一起因“打的”引起纠纷,“的哥”将乘客打伤案件,被告人徐冬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三年徒刑,缓刑四年。 今年2月的一天晚上,徐冬驾驶出租车在南京大厂区遇到乘客赵、李二人,双方商定不用打表,到南京站付50元人民币。车到目的地后,赵、李二人仅付20元而去。次日下午,徐冬带人在南京站北方候车室遇到赵、李二人,遂殴打赵某,徐一脚踢在赵的面部,致其左眼巩膜破裂,被保安人员制止并抓获,赵某经法医鉴定为重伤。鉴于徐冬犯罪事出有因,且归案后有悔过表现被从轻判处。(正言)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