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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建与住宅小区同步建成,且和被搭建的那套住房融为一体!这样的事不仅令业主们气愤,就连调查此事的普陀区规划局等部门的有关负责人也连连摇头,说是首次听闻。 虽事先已有所闻,可兰溪路57弄“兰苑小区”1号楼的搭建却实在让人“大开眼界”——在这个囿于狭长一隅的微型小区内,总共不过两栋多层住宅楼。尤其是1号楼,因地形限制,每层仅有3户。然而,原本总建筑面积不过110多平方米的南向101户却格外显眼,竟在此之外拥有逾50平方米的搭建。该搭建环绕小楼南、西两侧外墙,几乎把该栋楼四分之一外墙以外三四米范围里的公共用地全部圈入私宅。 记者应几户业主要求登楼后看到,在这偌大的圈地内,业主又造了一间屋,其余地方则养鱼种花堆假山。然而该业主的惬意却不仅使小区形象大受损害,更让小区内原本捉襟见肘的公共用地进一步减少。尤令其他众多业主不满的是,搭建把小区东边本应有的绿化地和通道人为封闭。 如此搭建是否合法?普陀区规划局办公室主任陈正荣在仔细调阅了由该局批准的“兰苑小区”建设规划许可证后明确:这背离当初的规划许可,系严重违规的非法搭建。可“宗鑫”公司为啥要主动为业主违章搭建、圈地入宅呢?原来101业主就是该公司的老总陈女士。不过,陈女士在接受采访时不仅反复提醒记者:“作为业主买房时,房子就已是这样的!”而且还亮出了房产证。就在该证的附图上,清楚地把那搭建也标明其中。 这又是咋回事?记者连日来作了一番追根溯源。原来发证部门因地籍部门核发的该住房地籍图标有违章搭建而发了证;地籍科负责人的解释是,规划部门的监查队竣工验收单上并未提出存在违章的异议。至于监查员则在坦言“确有失误可能”的同时,解释说:“后续部门也该对照一下原始规划批复啊!” 看来,这是个因为连环套而使然的既成事实。不过,对于这种罕见的房产开发商因老总入住,而擅自违规圈地的行为,区规划、房地等行政执法部门的相关负责人昨天都态度明朗地一致表示:对此特殊案例一定查实到底,予以纠正。本报记者 曹奕 钱俊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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