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a.com.cn |
| |||||||
|
|
|
南通电 近日,南通市中级法院将一份二审判决书送到了如东县某中学初二学生小宁手中。 小宁今年14岁,她16个月大的时候,父亲沙某与母亲王某就因感情不和而离了婚。1987年7月27日如东法院的民事调解书上,约定小宁由父亲抚育。离婚后不久,沙某外出打工,离家前,年幼的小宁被交给已过花甲的祖父沙道德。没想到,祖孙相伴一下子就是13年。 今年3月8日,沙道德作为孙女的监护人,来到如东县人民法院,要求儿子沙某对小宁今后的抚育问题给个说法。经过数次开庭,6月23日法庭作出判决:沙某自2000年1月1日起,每月给付小宁抚育费90元整,至其独立生活为止。沙某不服,提起上诉。今年9月14日,二审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准确”,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判。(蔡祥)
|
新闻中心主编信箱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网站简介 | 用户注册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中文阅读 | RichWin | 联系方式 | 帮助信息 | 网站律师 Copyright (C) 2000 SINA.com,Stone Rich Sight.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四通利方 新浪网 本网站由北京信息港提供网络支持 |